管好自建房 織密安全網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製圖:張丹峯
■什麼樣的房子屬於危房?
根據專業機構對房屋承重結構的鑑定,如果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構成局部危房;如果承重結構使房屋整體處於危險狀態,則構成整棟危房
■自建房安全排查主要針對哪些問題?
主要包括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違法建設行為將承擔什麼後果?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
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危險房屋鑑定標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
近年來,一些人為追求經濟利益,擅自將自建房用作飯店、民宿、KTV、遊戲廳、出租屋等經營場所。由於部分經營性自建房年久失修,建造施工不規範,給公共安全帶來很大隱患,社會公眾十分關注。目前,各地正在對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整治,防患於未然。許多讀者提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經營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監管長效機制,嚴控增量、削減存量,織密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網。
瞄準排查盲區:
關注重點房屋
整治疑難問題
5月以來,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維明大街的經營性自建房經過了一輪排查整治。據家住當地的趙先生反映,之前附近有不少四五層高的自建房被改成商鋪,有的還在裝修。“前不久,這裏轉發了整治自建房的通知,裝修全停了。有關部門對自建房逐一檢查,一些店鋪因為加蓋等原因,存在安全隱患,都被要求立即拆除。”趙先生説。
讀者也對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工作提出意見建議。陝西省西安市的孫先生日前回老家時發現不少村民加蓋加高的出租房。“周邊村子很多農户都加蓋了樓層出租。有些村民為了多掙錢,建房時偷工減料,原有的老舊房屋地基又不安全,這些房子很危險。”孫先生説,這些出租屋一般不會去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或派出所備案,“如果屋主自己不報備,這類房子就可能被當作普通住宅使用。希望在排查時能夠嚴格標準,應查盡查,不要有遺漏。”
如何推動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各地都加強了排查力度,爭取不留盲區。山東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在全面排查基礎上,從多個角度下手,對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賓館飯店、民宿、農家樂、教育培訓等重點場所,以及3層及以上或涉及10人以上的出租房、加工作坊等重點房屋進行了重點排查。
黑龍江省開展風險隱患登記造冊,明確整改方式、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對排查結果實行排查人員和房屋產權責任人“雙簽字”,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本地排查結果簽字確認。
此外,一些地方在全面排查基礎上有的放矢,在具體工作中定責定期。截至5月16日,海南省已排查城鄉自建房62.6萬棟,其中經營性自建房6.08萬棟。有1.14萬棟自建房初判為危房(未鑑定),6412棟自建房已鑑定為危房,其中821棟房屋已採取搬離、封閉等管制措施,817棟房屋完成整改工作。
當前,多地正在對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對此,不少讀者建議,一方面,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另一方面,要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街道、鄉鎮等也要落實屬地責任,將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等主體納入進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堵住安全漏洞:
守住建設安全
管住經營安全
房屋缺乏專業設計、施工單位沒資質、房屋用途變更不鑑定、私人房屋出租不備案、老舊房屋不處理、營業前檢查只查消防……自建房從建設到經營,任何一個環節疏忽,都可能留下安全隱患。
“村民之所以加蓋加高自建房,主要是附近廠區缺少配套宿舍供應,工人只能租房住。為了降低成本、招攬更多租客,村民忽視了房屋質量問題,租客在這方面的安全意識也比較薄弱,大部分人還是更關心租金貴不貴、配套設施齊全不齊全等。”孫先生建議,有關部門應從供需兩端解決私搭亂建問題,“一方面嚴格排查自建房,消除安全隱患;另一方面盤活周邊空置房源,或者要求廠區儘可能提供配套宿舍、食堂等。”
“前幾年,村裏有兩家因為聘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造房,發生了兩起嚴重事故,一家賠了3萬元,另一家賠了10萬元。”説起經營性自建房的現狀,浙江省寧波市讀者王先生表示,村裏建房很少聘請有資質的施工隊,有些施工隊建房連設計圖紙都沒有,全憑工人的經驗。王先生認為,除了要培養技術過硬的建房施工隊,相關部門也要加強宣傳教育,對村民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監管,嚴格把控建房質量。
“大商園幾十間老舊房建成快40年了,期間閒置了幾年,後來大規模改造加蓋,裏面有居住的、出租的、搞作坊的、開育嬰房的……現在,老房子存在各種問題,牆體開裂、牆磚脱落、鋼筋裸露等,希望能引起有關部門注意,儘快維修處理。”湖北省棗陽市一位讀者來信説,這些老房子是連體平房,長時間沒有維修管理,留下很多隱患,“像這樣的老房子應該進行定期體檢、維修,防止出現嚴重的安全問題。”
江蘇省淮安市讀者張女士幾年前利用自家房屋開了一間飯店。她説:“當時,在辦理營業執照等手續時,只要求地址、經營範圍、公司名稱等,並不需要提供房屋質量安全的證明。營業前主要是查消防、查衞生,也不查房屋質量。對於將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可以要求做個房屋安全鑑定,這樣對我們、對消費者都是很好的安全保障。”
根據國辦近日印發的《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將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經營性自建房涉及自然資源、規劃建設、住建、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如果每個部門對每個環節都把好關,落實落細,就能有效避免問題發生。”孫先生説。
實現長效保障:
完善安全管理
解決資金來源
經營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需要多管齊下。不少讀者來信表示,經營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明確責任主體,釐清管理責任。
“如果自建房達不到安全要求的話,就不能作為經營場所使用,這是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前提。”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滕五曉表示,房屋安全涉及很多方面,像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建材安全、環境安全等,“要對安全有整體認識,不能哪方面出問題才查哪方面,應當對各種安全風險進行全面排查,杜絕問題隱患。”
他還建議,有關部門應利用大數據信息,建立健全自建房信息管理系統。“這套系統應對房屋位置、房齡、類型、用途、結構、改造情況、鑑定等級等信息及時準確記錄。打算將自建房改做經營用的,審核員可根據系統數據嚴格把關。做過改造、加建、改變用途的房子,要作為重點在系統裏進行監測,通過定期排查、修繕管理等手段排除安全風險。”滕五曉説。
在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中,房屋的檢測、鑑定、修繕都需要資金支持。對此,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房地產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刁其懷認為,在相關費用上,房屋產權所有人應是第一責任人。“自建自用的房子,按有關規定,不強制要求繳納維修資金。但自建房如用於經營,房屋質量不僅關涉業主自身利益,更涉及社會大眾,有關部門應當建章立制,予以干預。業主在申請自建房經營審批時,可將繳納維修資金作為審批前置條件,一旦發現質量問題就可使用這筆資金。”刁其懷説。
給房子買保險也是解決資金來源的創新探索,一些地方已經實施了一段時間。2019年4月,浙江省寧波市一居民樓被發現牆體豎向開裂,20户居民連夜撤離,保險公司向20户居民支付了共計10萬元的臨時安置費用。同年7月,駱駝街道東盛花園的12家商鋪及2個車棚在被排查出隱患後,保險公司賠償居民安置費用、應急加固費用23.16萬元。據瞭解,目前寧波市共有近3萬幢、建築面積4000多萬平方米的城鎮住宅房屋落實了房屋綜合保險,充分發揮保險公司專業能力,對老舊房屋提供安全動態監測、技術諮詢等服務。下一步,寧波市將強化科技手段應用,細化房屋安全管理全流程全節點監督管理,加強對違法裝修的監測力度,減少房屋安全隱患。與此同時,結合社區綜合管理,推進“城房險”產品和服務升級,探索納入相關制度規範。
(張健參與採寫)
《 人民日報 》( 2022年06月06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