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 環球時報記者 陳青青】香港律政司日前向法院申請對“港獨”歌曲的禁制令。香港《星島日報》15日注意到,一首“港獨”歌曲的多個版本,已從蘋果旗下的音樂平台下架,其他音樂平台也已無法播放。
這首“港獨”歌曲是“修例風波”爆發時出現的,歌詞內容含有煽動“港獨”的口號。近年多場國際體育賽事,主辦方誤將這首“港獨”歌曲當成國歌播放,引發特區政府強烈不滿。上週,律政司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和臨時禁制令,禁止在網絡平台上進行4項與該“港獨”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形式廣播、轉載、發佈或複製。
禁制令未生效之際,該“港獨”歌曲已在多個平台被下架。港媒發現,iTunes榜首10名中只剩閩南語版本該歌曲暫未下架。此外,視頻平台YouTube仍可搜尋及播放。香港信息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橋認為,Apple Music平台主動將有關歌曲下架的可能性較大。一名瞭解Spotify的消息人士週四告訴《環球時報》記者,據他了解,是上傳者主動撤下。
香港中律協創會副會長黃國恩表示,有關“獨歌”的歌詞內容帶有嚴重危害國安的意味,傳遞強烈政治意圖,絕非一般歌曲,他認為律政司的行動對創作自由絲毫沒有影響。港島東立法會議員梁熙稱,含有煽動分裂國家元素的“獨歌”在互聯網及社交平台傳播,誤導了不少外地人,導致一些外國活動或盛事的主辦機構也誤播相關歌曲。律政司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絕對有理有據。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朱家健15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獨歌”奏唱的內容就是叫囂獨立、鼓吹分裂、煽動暴力,違反法律和主流價值觀。香港特區政府以法律手段果斷遏阻屬合法和明智。任何視頻和音頻平台都不應明知而播放違法和傷風敗俗的作品。已上架的“獨物”更應被撤下或列入黑名單,上傳者和服務平台同樣具法律責任。
此外,港協暨奧委會還向下屬所有體育總會發出經修訂的《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6月1日起生效。經修訂指引要求各體育總會每次參與國際賽事前,必須從港協領取工具包,其中包括兩份存有正確國歌的計算機硬盤或USB儲存卡及兩面區旗。到預計將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領隊須當場向主辦機構再核對即將使用的國歌和區旗為正確版本;如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當場聆聽國歌及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與體育賽事或頒獎禮,直至得到主辦機構同意及完成核對程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