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門: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聯動機制 加大對困難羣眾物價補貼力度

6部門: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聯動機制 加大對困難羣眾物價補貼力度

  記者1日瞭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近日印發通知,階段性調整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加大對困難羣眾物價補貼力度。

  通知明確,階段性擴大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範圍,將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和低保邊緣人口等兩類羣體,階段性新增納入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範圍。執行期限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

  通知提出,階段性降低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啓動條件。將啓動條件中的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階段性調整為3.0%,同時保持CPI中食品價格同比漲幅達到6%的啓動條件不變,滿足任一條件即啓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執行期限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現行啓動條件已經適當降低的地方,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階段性進一步降低啓動條件,不得提高啓動條件。

  通知明確了增支資金保障渠道,提出將低保邊緣人口納入保障範圍並降低啓動條件的增支資金,以及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降低啓動條件的增支資金,由中央財政通過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地區給予補助,其中東部地區補助30%、中部地區補助60%、西部地區補助80%。地方階段性進一步降低啓動條件至3.0%以下的增支資金以及其他增支資金,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的增支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通知強調,保障基本民生是羣眾突出關切,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任務,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各項工作,堅決兜住兜牢民生底線;落實資金保障責任,全面梳理保障範圍和對象,做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務必做到在物價指數公佈當月將價格臨時補貼足額髮放到位。(記者安蓓)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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