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活佛”,騙扶貧資金建寺廟……這個落馬官員説:“‘佛祖’不來保佑我了”

騙資金建寺廟、干擾基層政權工作、自封“活佛”並裹挾村民參加迷信活動……2022年9月,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人大機關原紀檢組組長羅廷才被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自封“活佛”,騙扶貧資金建寺廟……這個落馬官員説:“‘佛祖’不來保佑我了”

2023年1月29日,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羅廷才案,擇期宣判。羅廷才案深刻警示,加強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教育須臾不可放鬆。

非法騙取農資 大搞封建迷信

羅廷才在退休5年後被羣眾舉報,於2022年2月被雲南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雲南省紀委監委查明,2013年至2018年,羅廷才利用職務影響,以建設家鄉基礎設施為由,向税務、財政、國企等多個部門和單位申報扶貧助農專項資金共計566萬餘元,擅自改變資金用途,違規在其家鄉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馬關縣古林箐鄉瓢廠村建蓋寺廟並從事違法活動。

經查,自2013年6月起,在沒有報批的情況下,羅廷才私自指使時任瓢廠村村民小組長的何某某、施工老闆洪某某以及多名村民挖山破土,佔用集體土地,先是建了寓意“九五至尊”的九層雲海塔,後又擴建了雲海寺,擺放了十三尊佛像,2018年6月正式對社會開放。

其間,羅廷才多次給時任古林箐鄉黨委書記和鄉長的王某某、莊某某等人打招呼,要求把他協調到的資金全都用在雲海寺建設工程上。為推進雲海寺建設,羅廷才於2016年到瓢廠村召開羣眾大會,鼓動大家選舉其親信何某某擔任村民小組長,讓本來高票當選村民小組長的孔某某改當會計。

因無合法審批手續,馬關縣民宗部門多次要求關閉清理雲海寺,但都遭到羅廷才的抵制,他甚至不顧民宗幹部的阻止,在深夜偷偷組織開光儀式。

為了將雲海寺合法化,羅廷才組織12名村民到昆明某著名寺院參加“三皈依”培訓項目,並讓該寺住持為每個村民辦理了皈依證,他自己也辦理了皈依證,取法號“本智”。另外,他安排村民向馬關縣民宗局遞交皈依證和相關申報材料,以“村裏有一定數量的信教羣眾”為由,申請將雲海寺批准為臨時宗教場所。馬關縣民宗局走訪發現,瓢廠村無信奉佛教人員,已辦理皈依證的村民自身並不信佛教,因此拒絕了這一申請。

雲海寺建成後,羅廷才還組織14户出資農户通過售賣香火、收取功德金等方式斂財,引發當地廣大羣眾反對。2019年6月,馬關縣政府將雲海寺關閉清理。

此外,記者瞭解到,羅廷才還存在串通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參加合作社侵佔羣眾利益等違紀違法行為。

背後原因值得深省

羅廷才1976年入伍,在部隊上入黨、提幹。1991年退役後進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曾任雲南省審計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審計廳紀檢組組長,以及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組組長。2017年1月從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巡視員任上退休。

羅廷才在軍隊成長,大半生從事法律、審計、紀檢工作,本該是遵紀守法、心懷正道的模範,但最終卻走上歪路,晚節不保。其案背後的原因值得深省:

——錯誤思想作祟,理想信念崩塌。

雲南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在對羅廷才的家進行搜查時,竟找不到一本馬列著作,佛經卻很多,而且家裏還供奉佛龕。

據羅廷才供述,隨着年齡增長和職務升遷,他漸漸有了“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逐漸放鬆了對個人的要求。他在懺悔錄中寫道:“在精神迷茫時,我不再去找組織談心,而是選擇去寺廟坐坐,聽那些和尚講一些佛教和鬼神方面的説談。漸漸地我把馬列主義拋之腦後,開始迷戀封建迷信,一心只想建塔修廟,保佑子孫後代,讓自己死後靈魂有安放之處。”

——政績觀錯亂,官德不修。

羅廷才自恃位高權重,作風霸道,狂妄自大。據其供述,他在雲南省審計廳分管人事和紀檢工作,掌握着“兩把刀”,只要他提出資金申請,沒有哪個單位和部門會不給面子。他認為,在偏遠的家鄉建一座雄偉的寺廟,是一種政績,彰顯出個人能力,可以留名千古。

瓢廠村原村民小組長高某某説,羅廷才自封是瓢廠村雲海寺十三尊佛之外的第十四尊“活佛”,要求村民們對他言聽計從。還對村民吹噓自己是大官,可守村裏的“龍頭”,村民守住村“龍尾”就行。

——單位監管不到位,職能部門縱容。

雲南省紀委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主任李江波説,羅廷才案件之所以發生,除了他自身理想信念喪失,也有單位監管不到位,職能部門的縱容。“案發前,不乏領導幹部前往雲海寺參觀,卻無人對明顯違規的情況提出過異議和規勸。”李江波説。

加強黨員幹部理想信念教育

必須常抓不懈

辦案人員表示,羅廷才騙取國家扶貧助農資金違規建塔蓋廟產生多方面惡劣後果:破壞了國家專項財政資金的使用政策,使黨的扶貧政策在基層落空;阻礙了鄉村長遠發展;對黨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

雲南省紀委監委工作專班進駐瓢廠村走訪調查時,羣眾紛紛表達了對羅廷才霸佔土地、與民爭利、敗壞民風等行為的氣憤。

2022年9月,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廷才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雲南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申斌認為,羅廷才案件表明,當前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仍然存在宗旨意識淡薄、理想信念喪失的情況,凸顯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堅定理想信念教育十分急迫,且是一項長遠系統工程,必須常抓不懈。

“羅廷才在廳級領導崗位上滑向封建迷信的泥淖,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如果他自身平時加強學習,就不會輕易被迷信思想蠱惑;如果上級領導、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平時加強教育監督管理,全面掌握其思想、生活動態,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干預,也不至於讓他一錯再錯。”申斌説。

李江波認為,羅廷才案件暴露出財政資金尤其是涉農資金的撥付、使用等環節存在監管漏洞,有一撥了之、放任不管問題,必須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全過程監管。應該持續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嚴肅查處領導幹部違規干預、侵佔農資行為。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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