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出租車車身“殘、破、花”,也會受到處罰的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綜合

       長江日報訊(記者郭佳 通訊員呂作武 彭婧 餘毅 劉海俊) “不亮證”服務、拒載、車輛殘破花……執法人員當即教育整改,並開出罰單。3月31日,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洪山大隊、漢陽大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出租車司機未帶齊證件、拒載、車容車貌不達標等營運問題進行現場檢查。

        在園林路加氣站附近,執法人員攔下2台車容車貌不整潔的出租車,車輛車身殘、破、花問題突出,執法人員拍照取證並移交企業整改。

        檢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鄂AXG933駕駛員未攜帶從業資格證和服務監督卡,司機辨稱”相關證件和監督卡已經存儲在手機照片中。““存在手機裏,乘客哪看得到呢?服務監督卡應該放在副駕前方顯著位置,你不亮證,乘客如何監督?”現場執法人員嚴肅批評,同時按照相關法規進行取證,並開出證據登記保全清單,予以立案查處。

       執法人員正在檢查出租車。通訊員彭婧供圖

        當日,漢陽大隊在對出租車營運秩序進行整治時,接到乘客投訴稱:“鄂AXW101出租車駕駛員存在拒載行為。”漢陽大隊立即開展調查,核實確認司機姚某在得知乘客目的地後,以車輛要加油為由拒載。執法人員根據《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十條等規定,對駕駛員姚某予以處罰。

        相關執法人員介紹,通過亮證運營公開駕駛員信息,不僅是為乘客監督駕駛員行為規範提供便利條件,更是讓乘客乘車時有安全感。乘客上車後,可通過駕駛員服務監督卡,瞭解所屬公司、車牌號碼等重要信息,如果遇到駕駛員服務問題或者發現遺失物品,可及時向行業管理部門提供有效信息。

   

       執法人員正在做相關記錄。通訊員彭婧供圖

       【編輯 :胡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