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湖縣政府微信公號消息,太湖縣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措施的通告。
為加快推進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儘快建成全民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黨政機關、居民小區、賓館酒店、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旅遊景區、遊樂場所、電影院、文化館、圖書館、體育場館、醫療機構、車站、碼頭、中小學校等公共場所全面實行健康碼和新冠疫苗接種記錄“二碼”聯查,按照“誰主辦(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安排專人負責,現場動員接種,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在登記姓名、電話、居住地址等信息後方可進入。
二、各類公共場所要將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信息報送主管部門或所在鄉鎮,由主管部門或所在鄉鎮彙總後上報縣疫防辦,由縣疫防辦根據未接種人員居住地梳理分解到各鄉鎮(開發區)。各鄉鎮(開發區)對接收的未接種人員信息,要組織工作人員及時瞭解未種原因,並做好動員接種工作。
三、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督促無接種禁忌症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前往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所舉辦的會議、培訓班、各類大型活動等,無接種禁忌症而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不得參加。
四、為進一步強化學生免疫屏障,秋季開學時,各級各類學校要查驗教職工、12歲以上學生、學生家長(包括父母、爺爺奶奶等所有成員)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記錄,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家長不得接送學生。
五、落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各類工貿企業、公共服務行業單位業主或經營管理者承擔從業人員新冠病毒疫苗應接盡接的主體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未應接盡接企業的監管,確保應接盡接。
六、今後凡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需要集中隔離的,無接種禁忌症而未接種的人員,隔離期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其自付。引發新冠病毒疫情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七、有接種禁忌症需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者,請攜帶身份證或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及相關診療記錄複印件,前往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西樓1樓接種門診(太湖縣皖西南大道與騎龍路交叉口、新縣醫院後西北方向)開具。妊娠期婦女及既往接種疫苗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可直接在各疫苗接種點開具。
八、請廣大居民出入全縣公共場所時,積極服從相關單位的管理,主動配合做好“二碼”聯查工作,對拒不配合的人員,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處理。 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利己利民,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為避免因接種疫苗不及時而帶來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別提醒無接種禁忌症且尚未接種疫苗的居民,8月27日前前往就近接種點接種,切實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太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21日
附: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症
1.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種疫苗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對疫苗成分及輔料過敏者不能接種(滅活新冠病毒疫苗輔料主要包括:磷酸氫二鈉、氯化鈉、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鋁)。
4.正在發熱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婦女。
6.患血小板減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
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開具聯繫方式及時間
太湖縣疾控中心聯繫電話:0556-4162137
接種禁忌證明開具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