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汽車轉彎和變道不提前打轉向燈的司機,交通部門應該列入《交通法》,視情節輕重,處也不同金額的罰款,扣分和拘留。就是一個轉彎燈,舉手之間就能完成的動作,有這麼難嗎?如果再不加強管理,我另外建議汽車廠家把轉彎燈功能去掉,大家都不遵守,有這個功能又要何用。
現在汽車已經普及到每家每户都有一輛,公路上車流量特別大,大家有沒有發覺有個別出租車司機,轉彎變道就是不打轉向燈,當然我這裏並沒有針對出租車司機,出租車司機不要太激動,我這裏只是説我遇到的現象,只要路邊有人招手,出租車司機會加油衝到乘客面前,不管後方有沒有車輛經過,想變道就變道,隨意的變道,而且還是不打轉向燈的變道,變道後,加速又突然以腳剎車急停在你面前,並且還是橫着停車你面前,完全把路擋了。大家開車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情況,我就經歷過,都好我的技術還行,沒有直接撞上去,又因為我的脾氣還行,沒有下車拳打腳踢,想想出租車也是為了生活,都不容易,就這樣過了。
可是這樣的案例還出現了很多,這是為什麼呢!我專門去問了一位出租車司機!他的回答使我很意外,司機是這樣説的“現在的出租車競爭力太大,乘客不好接,很多乘客都用上了比如didi,dida,等打車軟件,出租車很難接到人,好不容易看到一個招手動乘客,又怕後面同行搶先,沒得打只有不打轉彎燈加速變道”。這個回答很心酸,我夢理解,但是出租車司機也應該理解一下後車的感受,畢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拋開出租車司機不談,很多私家車變道,轉彎同樣是我行我素,好像公路是他家出錢修的一樣,開得太隨意隨便,想變道就變道,從來不打轉向燈,作為一名高司機的我,只有減速讓他變吧,等那時遇到路怒症司機,有你哥兒好受的。
我曾經經歷過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自己變道時和後方一輛找汽車刮擦,把對方右車門颳了以條劃痕,門板有點內凹。對方還怪我變道不打轉向燈,首先聲明,我是觀察了內後視鏡,和右後視鏡,後方車輛有點遠,我才打的右轉向燈,慢慢打方向盤,可是後車盡然加速,想超過我,由於我變道時存在一定的盲區,沒有看見後車加速,所以就造成了這次小刮擦。我變道是我的主要責任,我認了,最後陪了500塊錢修車費就各走各的,事後並沒有任何糾紛。
至從此事事故過後,我開車儘量不變道,除非情況特殊,觀察後方車輛很遠的時候再大轉向燈變道。打轉向燈想變道,但是後車又不讓,還會加速,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耐心的等待,不應該強行變道,不要以為打了轉向燈後方車輛就一定要讓你,你變道,出現事故是你自己全責。但是作為一名司機,我最痛恨那些不打轉向燈就變道的司機,不曉得他們科目一和科目四是怎麼考過的,前車突然變道有時會嚇得自己兩手冒汗。
但是轉向燈也並不是每次變道轉彎都得打,比如觀察後視鏡,後方完全沒有汽車經過,我們就可以不用打轉向燈,打給誰看,直接變道就是了。雖然特殊情況,路段沒有車輛的情況下可以不用打轉向燈,但是我覺得還是打上燈要放心點,可能冷不釘就在哪裏冒出來一輛汽車,打燈可以提醒後方車輛,自己要變道,讓車輛作好減速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