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車管小課堂 |車身顏色變更,先換色還是先備案?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綜合

為了追求自己的個性時尚,

不少車主會選擇給自己的愛車換個顏色,

會有一種煥然一新的感覺!!

但是很多車主會產生疑慮,

車身顏色變更,

是先換色?

還是先備案呢?

下面,

小編來為您解困,

讓您瞭解更多車駕管業務知識,

方便您更好的選擇!!

首先,

讓我先了解一下,

改變車身顏色有什麼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十條之規定: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改變車身顏色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因此,您可以先給車輛變更完顏色,再前往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車身顏色變更)業務。

那麼,

辦理該項業務需準備哪些材料呢?

1.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2.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3.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4.機動車查驗(將車輛開到車管所查驗區);

5.機動車照片(車輛標準照片);

6.如需委託,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和授權委託書(車主為單位的需加蓋公章)。

最後,

讓我們以問答的形式,

來了解辦理業務前的注意須知吧!!

問題一:哪些車型是不能噴塗相同或類似顏色?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誌圖案,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

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誌圖案、警報器或者標誌燈具。

問題二:車身貼膜變色也需要備案嗎?

答:通過車身貼膜改變車身顏色(禁止使用鏡面膜)的,需要前往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車身顏色變更)業務。

問題三:外地車能在外地辦理車身顏色變更備案嗎?

答: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十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在改變車身顏色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有需要變更車身顏色的車主

掌握以上知識,

就快按要求辦理吧~

如有疑問,

可隨時留言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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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蛋蛋

▎素材:烏海市交管支隊 樊沛纓

▎審核:張瑞

如果喜歡,請點亮在

【來源:內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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