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徐寶義
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
內幕交易案提起公訴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內幕交易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徐寶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徐寶義,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徐寶義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上市辦公室副主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助理,甘肅省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在該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買賣該證券,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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