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棗莊市環境空氣質量形勢預報,棗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依據《棗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於2020年11月30日9時發佈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定於2020年11月30日15時啓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請各區(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自身職責,根據應急預案要求,採取應急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羣眾身體健康。
一、公眾防護措施
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羣避免户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羣眾性户外活動。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公眾綠色消費、綠色出行。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
工業企業執行《棗莊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關於印發棗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20-2021)的通知》(棗氣綜指〔2020〕76號)中確定的減排措施。應納入清單但漏報瞞報的涉氣工業企業停產。
(二)揚塵源
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採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城市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增加 2 次以上清掃保潔作業。
(三)移動源
礦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區(市)城區內應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棗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