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香港各界及輿論: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推進涉港國安立法展現中央堅定決心

  新華社香港6月19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1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香港不同界別人士及輿論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既定議程推進涉港國安立法,展現了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堅定決心,相信立法能有效震懾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權利與自由,還香港社會和平安寧。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説,全國人大有關決定通過後,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大肆叫囂,插手香港事務,凸顯全國人大常委會啓動和推進相關立法工作的迫切性。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快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進程,展現中央希望儘快解決香港政治問題的決心。他表示,相信立法能有效震懾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還香港社會和平安寧。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自去年以來,“黑暴”肆虐加上“攬炒派”與外國勢力聯手,令香港形勢愈來愈嚴峻,應加快完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相關法律條文一定會很清晰,針對的是一小撮人,不會影響一般香港市民的生活,更不會影響市民的合法權利與自由。

  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認為,草案針對四類犯罪行為,其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針對的是香港反中亂港分子的行為,包括遊説外國制裁香港、聽從外國指揮在香港發起各種示威活動等。針對有人聲稱“勾結”一詞在普通法下沒有釋義、過於空泛,吳秋北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並非憑空想象,香港政界人士到外國進行一般交流,不會觸犯法律。

  香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強調,在外部勢力的推波助瀾下,“黑暴”有演變成“本土恐怖主義”之勢,已直接影響國家安全,故必須加快涉港國安立法工作,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梁志祥認為,目前內地的法律制度已比較完善,且涉及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屬嚴重罪行,國家必定會詳細、清晰地草擬有關條文,香港市民無需過分擔心。

  香港《文匯報》發表社評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清晰明確,充分體現立法是為了打擊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保障大多數人利益,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更是國際慣例,中央堅定不移推進涉港國安立法,無懼外部壓力。外部勢力干預、阻礙立法,註定徒勞無功。

  社評指出,儘管草案的具體內容尚未公佈,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危害國家安全的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已經過廣泛諮詢、仔細推敲,相信有關立法條文清晰明確,執法量刑標準切實可行,能夠精準防範、制止、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令執法者有更加明確的法律遵循。

  社評認為,中央出手補齊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劃清國家安全的底線,必將進一步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法治、自由、開放等優勢,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不會擴大打擊面,更不會羅織罪名、任意出入人罪,港人應對立法充滿信心。

  《香港商報》發表時評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既定議程推進涉港國安立法,彰顯中央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定決心和意志。涉港國安立法堅定不移,勢在必行,不可阻擋,更不容外國干預。

  時評認為,涉港國安立法既是為幫助香港早日走出“黑暴”和動盪困局,亦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部分外國政客應停止對中國內政和對香港事務的無理干涉。香港市民更應積極建言獻策,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條文,更好地保障“一國兩制”制度及其優勢,讓香港早日走出困境,重新出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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