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幾名遊客在滿洲里界碑附近拍下了一幕荒唐的場面:一名民警一邊不讓遊客靠近界碑,一邊卻在“禁入區”內,堂而皇之地給另外兩名女子拍起了照,並理直氣壯地告知拍攝者“這是我媽”。視頻曝光後,當事民警的“雙標”行為迅速引發眾怒,讓許多網友發出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感慨。事後,滿洲里市政府有工作人員回應稱:此舉屬該民警個人行為,已交給相關單位,目前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無獨有偶,就在同一天,一起發生於福建省的濫用警權事件,也引發了不少人的關注。據當地刑滿釋放人員林先生透露,他在2014年入獄服刑時,曾被有關部門依法扣押一部iPhone手機,然而出獄時卻索回未果。事後,林先生購買了一部新手機,沒想到在登錄舊賬號時發現:其雲存儲空間裏憑空多出了800多張與辦案民警林某有關的照片。當林先生拿着照片,質問林某是否將其手機拿走使用時,林某竟然表示“我自己都想不起來”。顯然,林某的“裝傻”策略騙不了任何人,當地政府表示:林某已因此事受到黨紀處分。
兩起事件同日曝光,固然只是時間上的巧合。但因此被疊加起來的公憤,卻讓我們看到了警權遭到濫用的嚴重危害。在這兩起事件中,涉事警員的濫權情節都很難説得上有多嚴重,但若考慮到公眾的觀感,兩人的行為卻無疑是對人民警察隊伍形象的嚴重抹黑。
或許在涉事警員看來,帶自己的母親到轄區拍幾張照,順手拿走服刑人員的手機玩一玩,只是隨手的小事,並不值得上綱上線。但是,從性質上看,再小的濫用職權行為,也一樣是在濫用職權。古語云: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果一個地方的民警在“小節”問題上不能嚴格自我要求,長此以往,此地警察隊伍的風氣便很可能出現更大的問題。
今天,有民警覺得違規越權辦點“小事”沒有什麼大不了,這種想法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糾正,很可能形成思想滑坡,最終使其走向鑄成大錯的不歸路——千萬不要覺得這是危言聳聽,事實上,許多受到有關部門查處的“黑保護傘”,最早都是從看似不起眼的違紀行為開始逐漸失守底線,最終走向墮落的。對於這一點,我們不可不察。新聞中的兩名涉事民警之所以成為輿論抨擊的對象,最大的原因,就在於他們沒有意識到:他們手中的權力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公權,而不是可以任由他們耍弄的“玩具”。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新華社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楊鑫宇 海運倉內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