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經不在了的醫保卡仍在頻頻使用?一家老小都患上高血壓糖尿病長期超量購藥?近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騙取國家醫保統籌金的案件,被告人江某蘭等三人因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九個月不等刑罰。
2016年11月,被告人江某在醫院門口結識藥販子,得知可以通過“做”特殊病種便宜開藥。因家人多病,為節省開支,江某蘭夥同兒子江某、兒媳王某委託“醫托”以虛假材料辦理王某、江某特殊病種醫保賬户認證。2017年4月至2021年3日間,被告人江某蘭使用被告人王某、江某醫保賬户購買特殊病種藥物用於自用及倒賣,從中騙取醫保統籌基金73680.03元。。
2017年江某蘭無意中發現已故親人的醫保卡仍然可以繼續使用,便故意隱瞞親人去世的事實,使用其已故母親、丈夫的醫保卡頻繁大量購藥,從中騙取醫保統籌基金35551.25元。
倉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江某蘭、江某、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國家醫療保險基金,被告人江某蘭詐騙數額巨大,被告人江某、王某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江某蘭、江某、王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認罪認罰且主動退贓,依法從輕處罰,結合三人犯罪事實、情節、性質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險金屬於醫保詐騙行為。將醫保卡借給他人使用、提供自己的醫保材料為他人報銷醫藥費、倒賣醫保藥品用品等,也屬於犯罪行為,切莫因貪圖小利騙取醫保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