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浙江省浦江縣紀委監委收到某醫院護士長的舉報信:
“科室主任李敏給熟人隨意優惠打折或減免體檢費!”
·2020年4月10日,浦江縣紀委監委向舉報人當面反饋調查處理結果:
“你反映的問題我們已全部查清。經查,李敏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造成單位利益損失或者不良影響。我們已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崗位。”
調查細節
看到李敏的名字,縣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回憶起來一些細節:
“這個李敏,我也認識,以前體檢的時候見過。之前我們去醫院督查時,她有些躲閃,似乎不太待見我們。”
既然如此,辦案人員決定先從外圍入手尋找證據,以3個單位體檢庫為切入口,查查李敏到底有沒有隨意減免體檢費。
體檢庫裏只顯示體檢人員的姓名和體檢金額,並不能直觀看出是否支付體檢費,調查組打印出3個體檢庫裏328名體檢人員的體檢指引單,再到財務科調取所有單位收款票據。
經過認真反覆比對,果真發現,有一些不該享受打折優惠的人享受了打折優惠,還有個別人壓根沒有支付體檢費。
圖為辦案人員在醫院信息科調取比對相關資料
辦案人員並不急着下結論,找來李敏科室的幾名同事談了談。
在大家的描述中,李敏是一個“任性領導”。
作為科室主任,她把兩三個跟她關係好的拉到自己這邊,對待其他人態度粗暴;在分配部分科室月度獎金時,從發放表格、填寫和統計均由她自己一人完成,也不公佈考核分配結果。在科室會務記錄本裏,辦案人員發現了一張破碎的獎金分配方案,旁邊記載着李敏和下屬的“吵架”實錄——有一次,下屬對獎金分配不滿意,拿着分配方案去找院領導,李敏追過去跟他撕扯,把分配方案都扯碎了。那名下屬説,李敏向來對他們很不尊重。
辦案人員又查閲了科室賬本,發現賬本上記滿了李敏把科室獎金用來購買贈送禮品、組織親朋好友參加宴請、報銷差旅費以及科室日常支出各種事情……
基本掌握了證據後,辦案人員找李敏談話。
一看到辦案人員,李敏就哭了。
“我一直在等你們找我談話,這麼長時間你們都不來談,我心裏很壓抑。”
當問及體檢費一事時,李敏承認,為了方便親戚朋友來體檢,就把他們列入了某單位體檢的名單裏,因為單位體檢能享受打折優惠、先體檢後結算等服務。針對減免個別人員的體檢費,李敏解釋道:“我是想提高體檢業務量,也為了以後的業務合作,便擅自減免了體檢費。”
看似心裏有“苦衷”,但終究是犯了錯。調查發現,2017年至2019年期間,李敏將48人個人體檢混入3個體檢庫中作為單位體檢業務辦理。其中,擅自給予40人享受9折優惠,減免8人全部體檢費用。
問題基本水落石出,調查組綜合考量了李敏的違紀情形。一方面,李敏紀法意識淡薄,用權十分“任性”,而且每一次“任性”都大大方方記錄在白紙黑字上,比如違規保管科室獎金,組織親朋好友參加公款支付的宴請,不公佈職工獎金分配方案,違反民主測評考核辦法發放職工月度考核獎金,造成科室內部不團結……她做這些事的時候,可能完全都沒意識到自己違規違紀了。
另一方面,李敏也有可以從輕處理的情節。比如,調查的時候,李敏沒有銷燬證據,沒有製造麻煩;談話的時候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説明本人違紀事實,認錯態度較好;主動上交違紀款,並追回全部優惠和減免的體檢費用。
還有一點也值得一提。在立案調查還沒結束時,李敏被轉去醫院感染科工作,參與了抗疫,還救了一名心臟休克的患者。總體來説,她是一個在工作上很拼、有能力、有責任心的幹部。
綜合考慮上面的情節,依據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縣紀委監委按程序予以從輕處理,給予李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崗位。
處分決定作出以後,辦案人員還一直關注着李敏,經常主動關心,鼓勵她發揮業務專長,繼續保持幹勁。
紀法小課
該案中,因思想上重業務輕管理、自身紀律意識淡薄等主觀因素,加上制度存在“漏洞”、監管不夠到位等客觀因素,導致李敏置規章制度於腦後,決策“一言堂”,“任性”用權,隨意支配獎金、優惠減免體檢費,造成科室內部不和諧、單位利益損失,最終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價。這也警示廣大黨員幹部,用權切不可“任性”,要自覺接受監督,正確運行權力。
該案發生後,浦江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向縣內多家醫院黨委發了《關於加強體檢(健康)中心管理的建議函》,認真抓好以案促改。各醫院紛紛召開警示教育活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同時,進一步修訂完善了科室獎金髮放、體檢工作職責和體檢系統監管等內部運行制度,出台了體檢實時收費充值、體檢質量管理與回訪提醒服務等系列舉措,嚴格規範權力運行,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真正從源頭上堵住“漏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張琰 浙江省浦江縣紀委監委 洪小嵐)
注:本文中“李敏”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