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組織處理期滿還差一天,他再次違紀……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案 例

組織處理期還未滿,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唱凱鎮二級主任科員聶某又違紀了。

2021年3月18日,聶某因違反工作紀律被區紀委監委誡勉談話;而在9月17日,也就是距組織處理期滿還有一天,聶某又因在某飯店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並飲酒被查處;2021年10月25日,聶某被從重處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説 紀

“聶主任,還沒吃飯吧,中午有個朋友請吃飯,要不然一起去吧?”9月17日臨近中午12點,唱凱鎮蔡家村村委委員劉某在該鎮政府大院“碰到”了掛點聯繫指導蔡家村工作的聶某。

“是小劉啊,我正準備去食堂吃飯,今天……今天就算了吧!‘雙節’馬上到了,前兩天鎮裏還強調不要出去吃飯……”面對劉某的熱情邀約,聶某猶豫起來。就在9月15日,鎮紀委書記在全鎮節前廉政提醒教育大會上向幹部職工宣讀了《國慶、中秋“雙節”廉政提醒單》,其中就包含嚴禁黨員幹部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的內容。

“鎮食堂哪裏有外面好吃哦,飯店就在鎮政府邊上,也就吃個便飯,又不喝酒……”“説好了只是吃飯,不喝酒哈……”見聶某話沒説死,劉某乾脆拉着聶某上了車。

而言語上松一個小口子,行動上就可能偏差一大步。

“聶主任,今天人家鄒總第一次請客,你像個小姑娘似的,只喝蘋果醋,不給面子哦!”“那就喝一瓶吧……”聶某沒禁得住勸,把節前廉政提醒拋到了九霄雲外。

一桌人推杯換盞之際,被在該鎮開展“雙節”期間專項監督檢查的撫州市紀委監委督查組發現並移交臨川區紀委監委進一步核實。

2021年10月25日,臨川區唱凱鎮機關支部委員會召開會議宣讀了聶某的處分決定書:“聶某身為中共黨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工作日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並飲酒,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百一十一條之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唱凱鎮二級主任科員聶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是我參加工作的第三十年,這三十年我從一個一般幹部、鄉鎮農技站站長成長為副鎮長,再到黨委委員、二級主任科員,一步步都是在組織的關心關愛下成長起來的……今年是我最不光彩的一年,在組織處理期間因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又受到紀律處分,我愧對組織、愧對家人、愧對自己,我誠懇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並保證在今後工作生活中一定增強紀法意識、嚴守規矩,努力工作回報組織。”聶某在支部委員會會議上真誠懺悔、深刻檢討。

辦案者説

這起案件最發人深思之處在於:聶某作為一名有着28年黨齡的老黨員,其違紀行為發生時還處於組織處理期,而且剛剛接受完節日廉政提醒,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再次違紀了!可見,仍有少數黨員幹部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頂風違紀,對此要依規依紀依法從重處理。這也再次警示我們,要馳而不息糾治“四風”,警惕幹部由風變腐。“四風”和腐敗互為表裏、同根同源,蜕化變質往往始於吃喝玩樂。黨員幹部要時時刻刻繃緊紀律弦,堅持從小事小節上加強修養,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撫州市臨川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張俊

作者: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丹文 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紀委監委林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