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餐遇不幸,法院調解止紛爭!
盛夏時節
約上三五好友一起暢快飲酒
享受夏夜晚風
本是一件美事
但若有人醉酒後墜河溺亡
死者家屬將同飲者告上法庭
這場糾紛如何處置
一起來看今日案例
近日
錦江法院受理了一起
因與朋友聚餐飲酒
醉酒墜河溺亡而引發的賠償案件
案情簡介
小辛(化名)是即將畢業的大學生,2022年2月10日晚,小辛的朋友小林(化名)、小盼(化名)邀約小辛一起吃飯。三人聚餐飲酒直至次日凌晨4時05分,之後各自離開。4時10分,小辛墜河溺亡。
小辛去世後,其父母將小林、小盼訴至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48040元。
法院受理
錦江法院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查看了各方微信聊天記錄、監控視頻等材料,瞭解到三人在晚飯後,又前往酒吧、舞蹈俱樂部等地,期間多次點了啤酒、雞尾酒、威士忌等飲品。
小林、小盼雖沒有勸酒或故意灌酒的行為,但二人在小辛不勝酒力且已無法獨自行走的情況下,沒有照顧、護送小辛回家,而是各自離開。
瞭解到上述情況後,承辦法官首先妥善疏導各方情緒,釋明法律規定,並分析各方過失,積極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
最終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小林、小盼向小辛的家屬共賠償138000元。
法官提醒
暑假已至
大家在聚餐高興之餘
要注意飲酒適度
堅決抵制酗酒、勸酒等不良行為
在共同飲酒後
應履行互相幫扶義務
這些義務包括
提醒、勸阻、通知、
協助、照顧、護送等
若共飲者疏於履行上述義務
不僅可能導致悲劇的發生
還可能對其他共飲者的人身損害
承擔賠償責任
本文配圖源於網絡,在此致謝!
供稿|牛市口法庭 史曉莎、姚燕妮
編輯|劉慧心
校審|畢畢
【來源: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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