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海外網】;
官司纏身的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底曾到香港高院申請保釋獲得批准,經律政司的上訴,終審法院最終裁定撤銷黎智英的保釋。2月18日,黎智英將再到高院申請保釋,該申請將交由香港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彭寶琴處理,預計需時3個小時。
據香港“東網”報道,根據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香港國安法第42條為保釋申請加入了更嚴格的門檻要求,“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是批准保釋的先決條件,法官必須先確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如果法官在考慮保釋條件和其他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便應拒絕其保釋申請。
73歲的黎智英早前因涉嫌欺詐及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落案起訴。他於2020年12月23日就兩案一併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獲批准,律政司隨即就此結果上訴至終審法院。香港終審法院2月1日開庭審理並聽取雙方陳詞後,於9日上午宣讀判詞,5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律政司上訴得直,黎智英保釋被撤銷,須即時還押。
2月17日下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一男子串謀黎智英涉協助李宇軒潛逃案件,被告陳梓華被國家安全處控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香港警方也於2月16日晚,在赤柱監獄拘捕黎智英,涉嫌協助12名港人以非法途徑逃離香港案件中的罪犯李宇軒潛逃至台灣。
據悉,李宇軒曾參與前稱“攬炒組織”“重光團隊”前線活動工作,幕後指示人則是黎智英、其助手Mark Herman Simon和陳梓華。該組織除了策劃眾籌逾1400萬元港幣、聯絡外國政黨人士外,還曾在媒體上發表文章,內容牽涉呼籲外國政府制裁及打壓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其後李宇軒潛逃時,獲得提供住所及交通工具被指與黎智英等人有關。(海外網 朱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