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前總統薩科齊有期徒刑3年緩刑2年

當地時間1日,法國巴黎輕罪法庭就前總統薩科齊涉嫌貪腐和以權謀私案作出裁決,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其中一年不得緩刑。薩科齊成為繼希拉剋之後第二位被判有罪的法國前總統,也成為首位將入獄服刑的前總統。

據法國BFMTV1日報道,檢方指控稱,薩科齊曾為法官阿齊貝爾提供高薪職位,以換取有關其非法接受政治資金援助案的內部消息。1日,法國巴黎輕罪法庭裁決薩科齊犯有“貪腐”和“以權謀私”罪,因此判處他三年有期徒刑,其中一年不得緩刑。

薩科齊成為第二位被判有罪的法國前總統,首位被判有罪的法國前總統是希拉剋。2011年,巴黎輕罪法庭裁定希拉剋在擔任巴黎市長期間犯有“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和“謀取非法利益”罪,因此判處他兩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編輯:孔韜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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