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1日下午4點左右
陳國某在貴州省銅仁市
登梵淨山紅雲金頂排隊通行過程中
使用登山手杖在“梵淨山金頂摩崖”
等石壁上
刻劃“麗水陳國”字樣
陳國某的行為
對“江口梵淨山金頂摩崖”文物
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害
導致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
“部分破損”
2021年7月11日
陳國某刻字的視頻
被上傳某短視頻平台
造成嚴重不良的社會影響
2022年3月25日早上
貴州江口縣檢察院向江口縣人民法院
提起公益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梵淨山金頂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學價值的人文景觀,屬於梵淨山世界自然遺產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壞難以修復。
被告陳某某在“梵淨山金頂摩崖”刻字的行為不僅危害了梵淨山自然遺產安全,也破壞了梵淨山生態環境和旅遊資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貴州省旅遊條例》《銅仁市梵淨山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損害了社會公共權益。
法院最終作出如下判決:被告陳某某在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支付文物修復費人民幣60952.08元、修復方案設計費38000元、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金25000元,並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據介紹,本案審理、裁判,堅持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落實以生態環境修復為中心的損害救濟制度,最大限度修復生態環境。
生態修復作用和懲罰性賠償是有限的,但自然文化遺產是無價的。希望通過本案的裁判對全社會起到警醒作用,樹立珍愛環境、文明有序的旅遊風氣。
█ 梵淨山資料
梵淨山,位於貴州省銅仁市,國家5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國十大避暑名山,不僅是貴州的第一山,更是武陵山脈的主峯,國際“人與生物圈保護網”(MAB)成員,同時也是第42屆世界遺產大會認定的世界自然遺產。
來源:新華社、貴州都市報、貴州廣播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