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將實施 全國檢察機關如何落實?

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楊博

5月25日,全國檢察機關貫徹落實“兩法”座談會在成都召開。封面新聞記者瞭解到,“兩法”指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國檢察機關在今天的會議上圍繞“兩法”進行積極交流。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將實施 全國檢察機關如何落實?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在連續多年下降趨於平穩後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呈上升態勢。2020年6月1日,最高檢發佈《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4—2019)》,《白皮書》)。

《白皮書》分別從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涉罪未成年人、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開展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參與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規範化建設、推進未成年人檢察社會化建設共七個方面,全面展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具體做法和明顯成效。

封面新聞記者瞭解到新修訂的“兩法”將於6月1日起實施。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原來的57條變為68條。新法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確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則和機制,原則主要包括教育和保護相結合,預防為主、提前干預,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機制主要包括政府組織下綜合治理,專門學校、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等專門教育措施發揮獨特作用,公檢法司等機關和羣團組織、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充分發揮作用。

兩部法律規定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篩查和早期干預機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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