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即將於1月5日開幕,1月2日下午8位政協委員圍繞“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關鍵小事’擬提交提案”主題接受媒體雲採訪。
2021年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和建設委多次圍繞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問題開展調研,並在本次會議上提交了《關於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推進城市有機更新的提案》。
市政協委員、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東城分局副局長孫慶賀介紹説,當前北京城市更新工作,在保護和傳承的基礎上有所提升,但還是存在政策法規體系不夠健全、社會資本參與度不足、存量空間利用方式不夠靈活多樣、制約北京城市更新的關鍵性政策尚未解決等問題,這個提案就發現的問題提出了4方面的建議。
首先是要重塑城市更新工作的頂層制度,具體包括工作機制、法規基礎和規劃體系,在工作機制上要建立由市區政府和市區相關管理部門組成的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對城市更新管理中涉及的問題進行綜合研究、統籌協調;健全市區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明確城市更新規劃、計劃、項目、方案的審查機制、決策機制、審批機制、實施機制,推動項目高效實施。在法規基礎上要制定北京城市更新條例、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系統規範城市更新工作內容、管理體制機制、實施方式和程序。在規劃體系上,要編制北京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和分區專項規劃,明確更新改造內容和工作目標。
第二方面的建議,是要破解存量更新關鍵性制度問題,通過政策引導促進存量空間煥發新的活力。要鼓勵歷史風貌地區、產業園區等地區的用地兼容與混合,實現“居-商”、“居-辦”、“居-旅”、“工-商”、“工-居”等功能的適度混合和功能融合;建立用地兼容混合標準,制定兼容管理規定,明確審查標準和辦理程序、監督機制,對涉及規劃方案審查標準、地價評估和合同簽訂、資產持有和轉讓等要求進行細化。制定存量空間功能轉換清單,明確不同區域、不同性質用地和建築類型容許轉換、鼓勵轉換、禁止轉換的用地和建築類型,及時修訂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完善土地供應方式(土地租賃、土地作價出資入股),切實釋放土地活力。應探索將拆遷滯留項目轉為恢復性修建項目的路徑,並將具備單獨建設條件的地塊分期、分宗申請辦理權屬登記、投資准入、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貸款抵押等手續,創新資產的利用方式,通過城市更新切實讓歷史遺留項目活起來。
第三是加快建立多元化城市更新資金支持機制,拓寬城市更新資金來源。要建立城市更新專項基金和專項貸款,通過存量土地挖潛和市場化手段,釋放土地紅利,降低城市更新項目融資成本。要研究減免交易税金制度,建立税收-土地出讓金聯動機制,通過減免更新土地出讓金與提高更新地塊土地徵税比例相結合的方式,變一次性收取為年度收取。研究老城更新的補貼機制,建立城市更新公益基金、名城保護修繕補助資金等,激發全社會參與名城保護的動力。
四是要關注新理念新技術在城市更新中的應用,來促進城市更新,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的生命力是在於項目的實施,城市更新過程中要關注全生命週期管理理念的應用,改革創新城市更新項目管理制度,將涉及建設公共要素、土地功能過渡、業態調整提升等事項的項目納入管理清單,明確更新方式、使用功能、物業持有、權屬轉移等內容,建立動態評估、退出和懲戒機制,實現項目全生命週期管理。要研究城市更新中碳中和目標量化分解指標體系,對既有建築的節能低碳改造、對存量空間利用的運營、對拆舊建新等更新行為進行降碳評估,鼓勵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建立多層次能源供給規劃體系,統籌基礎設施與新能源補給設施的有序銜接,以更新推動城市能耗結構調整、推動居民交通出行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