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中央預算內投資將重點支持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等3類項目

中新經緯客户端6月2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21日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了《“十四五”時期社會服務設施兜底線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社會〔2021〕560號,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中央預算內投資將重點支持社會福利服務設施、退役軍人服務設施、殘疾人服務設施等3類項目。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共同努力下,社會福利、退役軍人、殘疾人服務設施條件進一步改善,管理服務專業化、規範化、智能化水平不斷提高,人員配置進一步強化,殯葬、退役軍人優撫服務等體制機制改革邁出新步伐。

《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時期,中央預算內投資將重點支持3類項目:一是社會福利服務設施,主要包括區域性兒童福利設施、未成年人保護設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精神衞生福利設施等,支持新建殯儀館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尚未覆蓋的縣市補齊短板。二是退役軍人服務設施,主要包括烈士紀念設施、軍人公墓、光榮院等,支持每個省至少建設1所服務全省的區域性優撫醫院。三是殘疾人服務設施,主要包括殘疾人康復設施、殘疾人託養設施、省級盲人按摩醫院,推動每個地市都有1所專業化的殘疾人康復或託養設施。與“十三五”時期相比,烈士紀念設施、軍人公墓、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設施、省級盲人按摩醫院4類,為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增支持內容。

《實施方案》要求,中央預算內投資要優先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脱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傾斜,對於原“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要應保盡保。優先支持尚無民政、退役軍人、殘疾人服務設施地方的項目,補齊設施“空白點”。特別是對於殯葬服務設施項目,要優先安排火葬區尚無殯葬服務設施地方的項目,做到應建盡建,不留空白。

《實施方案》明確,中央預算內投資對項目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分別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區)分別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定額支持項目除外)。為推進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對中部地區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原深度貧困縣、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資的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項目建設資金原則上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額安排,四省涉藏州縣項目可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額安排。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民政、退役軍人、殘聯等部門,共同做好項目的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加強全過程監督檢查,加快項目開工建設進度,保證項目建設質量。(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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