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在4S店試駕,下車索賠29000元,經理:你説公司氣不氣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綜合

買車的人越來越多了,很多人已經有了心愛的座位司機,還有很多人在路上走,買車的人當然要慎重,結果一輛車的價格不便宜,應該精選後再選擇,價格是買車的主要因素之一,其次是設計和駕駛體驗,在選定之前,需要試車行駛,切實感受到車輛的駕駛氛圍,試運行的時候,為了防止中途發生事故,專門的工作人員會開車,小李和弟弟一起試乘,突然發生了事故,李先生向4S店賠償了2萬9,這是怎麼回事?

前幾天開封的小李和弟弟一起來到了4S店,因為我喜歡榮威的車,所以售貨員認為李先生兩個人很感興趣,建議兩個人乘車體驗一下,為了給李先生兩個人看性能,我把車運到了人煙稀少的地方,直接把車開到了100碼左右。

李先生覺得車出了S型彎道,直接和其他榮威試車相撞了,李先生説他沒有受什麼傷,很想讓他幫我找一下這件事,記者陪同李先生來了這家4S店,我找到了試運行銷售的諮詢,説是因為銷售還沒有確認,所以簽訂了試運行合同,他也不太記得了。

記者對此很疑惑,當時不是這名銷售開的車嗎?怎麼就記不清了?據銷售人員説,自己睡醒後,就記不住以前的事情了,如果想解決問題,可以和上司商量,結果社長説:“小李受了輕傷,一開口就賠償2萬9,李太太可以給他2萬元,他説公司的氣氛不好,”小李聽了之後很生氣,“我衣服都扯爛了,當時你們説賠償500塊錢,你説氣不氣!”

總經理認為李先生的傷值2萬9,據記者説,客人發生了這樣的事故,4s店當然有責任,試運行中進行了危險測試,最終4S店想向李先生道歉,承擔相應的醫療費,有關賠償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協商。

4s店的責任自不必説,4s店會積極和客户商量,努力取得雙方滿意的結果,試運行時,請繫好安全帶,注意安全,拒絕駕駛員的危險行為,確保個人安全,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