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
為減少疫情跨境傳播,自2020年11月1日起,自哈薩克斯坦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以下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雙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要求
(一)中哈直航恢復後,對搭乘直飛航班赴華、不經第三國中轉人員,應於登機前48小時內在中國駐哈薩克斯坦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目前為OLYMP臨牀診斷實驗室)完成核酸以及血清IgM抗體 各一次採樣、檢測,並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向中國駐哈薩克斯坦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對從哈薩克斯坦出發,經第三國中轉乘機赴華人員,須在哈薩克斯坦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駐哈薩克斯坦和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第一次檢測在哈薩克斯坦進行,並於離哈航班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 ,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次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 ,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中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以及機票照片(確認登機時間)。經駐哈使領館和中轉館(如有)複核通過後,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 將憑該航班起飛國家中國使領館核發的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有效期起始時間由檢測報告的開具時間,調整為檢測採樣時間)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三、外國公民辦理健康狀況聲明書
外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為陰性的證明後,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機票照片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送至駐哈使領館和中轉館(如有)指定電子郵箱。上述使領館審核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還申請人,由申請人自行打印隨身攜帶。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 將憑該航班起飛地中國使領館核發的健康狀況聲明書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有效期起始時間由檢測報告的開具時間,調整為檢測採樣時間)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航班赴華人員認真閲讀本通知並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説明您暫不符合乘機條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
(二)請提前認真瞭解我駐中轉國家使領館實行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IgM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規定起始時間,以及我駐中轉國家使領館指定或認可的檢測機構名單,並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家入境規定,以及中轉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如中轉機場不具備快速檢測能力,請提前辦妥赴中轉國簽證以便入境後做好二次檢測。
(三)請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避免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檢測、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不符合要求等情況,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增加疫情感染風險。
駐哈使領館提醒乘客務必如實申報個人信息,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如發現故意隱瞞病情、塗改偽造核酸檢測報告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情況,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中國駐哈使館核酸檢測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國駐阿拉木圖總領館核酸檢測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