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有害健康假煙更是傷身又傷心國家嚴令禁止生產、銷售假煙但很多人不知道參與運輸假煙也同樣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14日,同案人賴某(已判刑)與被告人劉某商量後,在明知是假冒偽劣香煙的情況下,由賴某聯繫貨源,劉某駕駛租賃的貨車來到廣西百色市某地,將貨車停放在指定地點,由他人負責裝運香煙後送回該地點。隨後,劉某駕車欲運輸香煙至黑龍江哈爾濱市,車輛行駛至許廣高速湘陰縣六塘服務區時被湘陰縣煙草局稽查隊執法人員查獲,貨車的車廂內有假冒偽劣南京(炫赫門)香煙6840條、黃鶴樓(軟藍)香煙2150條、黃鶴樓(硬峽谷柔情)香煙100條,共計9090條。經鑑定,查獲的香煙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煙,貨值金額計算為161.13萬元。
判決結果
湘陰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知是不合格的偽劣煙草製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仍為其提供運輸行為,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綜合被告人劉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法院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十一萬元。法官提醒煙草製品屬於國家管控的專賣專營商品,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非法生產、運輸、買賣煙草製品的,都構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明知是假冒偽劣捲煙,為獲取利益仍然實施運輸行為,其行為擾亂煙草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應當受到刑罰。所以,提醒各位司機運貨要謹慎。一旦知道所運輸的貨物是違禁品(如假煙、毒品等),運輸者則有義務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舉報,才能有效規避自己的刑事法律風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黑龍江交通廣播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