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在全市城管執法系統選調幹部到市局機關掛職的通知

各區城管執法局、市局執法總隊:

為進一步拓寬幹部培養渠道,有目的地給青年幹部交任務、壓擔子,讓青年幹部在實踐中鍛鍊成長,為城管執法事業發展儲備能量,擬在全市城管執法系統選調幹部到市局機關掛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職條件

1

進入本市城管執法系統滿四年,身份為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或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2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具有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的青年幹部,法律專業或有一定機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3

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週歲,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現任副科以上職務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掛職程序

1

組織推薦報名

掛職人員採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掛職崗位要求(詳見掛職崗位簡章)推薦掛職幹部;幹部本人有掛職意願的,經單位同意也可報名參加,並填寫掛職報名申請表,在2021年1月25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版在面談時提供。

2

組織面談交流

通過開展面談交流,進一步瞭解幹部能力素質、思想狀態和工作經歷等綜合情況。

3

組織掛職報到

聽取掛職人選所在單位意見,協商確定掛職時間,正式發函報到通知。

三、掛職待遇和管理

1

掛職時間為半年,掛職期間幹部的編制、工資關係均保留在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接轉黨組織關係;

2

掛職幹部的日常管理以用人部門為主,組織人事部門跟蹤考核。用人部門對掛職幹部要關心愛護、放手使用,嚴格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讓他們在實際工作中接受鍛鍊;

3

掛職期滿後,原則上回原單位工作,由用人部門與人事部門根據幹部掛職的表現情況出具書面工作鑑定;掛職表現突出,符合市局工作要求的,且本人願意調入市局工作,協商原單位,辦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交流到機關任職的手續。

聯繫人:市局組織人事處沈蒙

聯繫電話:63316796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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