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安全考慮,
大多數小區都會安裝監控設備。
但如果有人告訴你,
小區的監控設備也用來監視你的一舉一動,
你會作何感想?
日前有東莞南城某小區的幾位業主
就説遇到了這種奇葩事。
上個月16號晚上,喻先生收到小區離職保安肖先生用微信發來的道歉信息説:希望你可以原諒我,從一年前開始,我們就對你的一舉一動進行着監視。
從肖先生髮來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到,從2019年年初開始,每天他都會不定時和一位微信名為“海燕”的女子彙報小區幾名業主的行蹤,如出入小區的時間、和誰接觸等等。肖先生説,這個“海燕”是他的領導,小區管理處負責人物業經理楊小姐。
從肖先生和物業經理楊小姐的
微信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到,
保安對喻先生等人的監控非常細緻,
他們出入小區的時間,
和什麼人在一起,去哪裏吃飯等等,
都詳細向楊經理彙報。
肖先生説,
自己是從去年2月份開始監控喻先生等業主的,
一直到今年疫情爆發才結束。
自己當時也覺得這樣做不合適,
但是也只能服從上司的安排,
到最後實在是心有不安才決定離職,
並把事情告訴了喻先生。
小區離職保安 肖先生:就是有一天不監控,海燕就會發信息過來説,為什麼昨天業主行蹤沒有通報啊,必須要按時跟她通報,需要視頻的就發給她視頻,有些需要圖片的就發圖片。
享受到同樣“待遇”的,還有業主劉先生。而他們之所以會被監控,有業主懷疑,可能和他們曾經為大家爭取權益有關。
小區業主 喻先生:我懷疑監控我的目的是想不讓我、不允許我、阻止我參與後面的為大家爭取公共設施、公共利益的一些權利。
喻先生説,自己被監視的情況
就像自家的廁所卧室被裝了監控一樣,
赤裸裸地暴露在別人眼中,
心裏非常難受。
那麼他和其他幾位業主,
為什麼會被監視呢?
喻先生懷疑和自己曾經為業主爭取利益有關。喻先生介紹到,自己住進該小區後,便積極參與業委會的成立,而業委會成立後,自己作為熱心業主,也為小區廣大小區業主爭取合法權益。在他的推動下,小區地上停車位和廣告收益,都劃撥給了業委會。喻先生覺得是不是因為自己的這些行為招致了物業公司的不滿。
據瞭解,小區物業經理楊小姐表示:去年小區物業合同到期,當時和業委會也達成一致,把公共收益結算給業委會後,直接續聘該物業公司。但是後來喻先生等業主又聯繫了其它的物業公司,要公開選聘。7月份該物業公司通過了業主大會投票,但是業委會又遲遲不籤合同。因此楊經理才授意保安領班監視喻先生等業主,希望瞭解他們的動態,是否有跟其他的物業公司來往,但是並沒有其它的惡意。
7月16日上午,記者到事發小區找到該物業公司小區管理處經理楊海燕。楊經理表示,暫時不接受記者採訪,同時她否認監控業主。而對於聊天記錄一事,她則沉默不語。
有律師表示,如果事件屬實,物業公司就涉嫌侵犯業主隱私。
律師 孟慶宇: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其實物業的行為已經涉嫌侵犯業主的隱私權,物業情節嚴重的話,比如説有偷窺、偷拍、散佈、竊聽等等行為情節的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可以處以五到十日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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