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4日,山東的王先生乘坐濟南到北京的K102列車,在車廂連接處的廁所附近看到幾名乘客在吸煙,煙霧都飄到了車廂內,導致有些旅客下車之前一直戴着口罩。王先生以鐵路旅客呼吸清潔空氣的身體健康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為由,向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負責承運K102次列車的鐵路公司取締吸煙區並承擔賠償責任。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又是一起因普速列車(俗稱“綠皮車”)設置吸煙區引發的“無煙訴訟”。2017年8月,河北一名女大學生因在從北京前往天津、由哈爾濱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上聞到了刺鼻煙味,也沒有工作人員對抽煙者進行勸阻,而將哈爾濱鐵路局告上法庭,最終鐵路局敗訴。如今,時隔3年有餘,再有旅客針對普速列車設置吸煙區提起訴訟,彰顯了普通個體法治意識的覺醒。這對促進鐵路方面在所有列車上全面禁煙,無疑具有倒逼的積極作用。
對於普通列車是否全面禁煙,鐵路部門是有苦衷的。由於現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屬於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所以鐵路部門只在動車組列車上全面禁煙。至於普速列車是否應禁止吸煙,目前尚無相關規定。從這個角度上講,鐵路部門對普速列車不全面禁煙,似乎並無不妥,乘客遭遇了二手煙後提起訴訟,倒是顯得有點“於法無據”。
儘管如此,鐵路部門還是不能推卸自己禁煙不力的責任。我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都明確規定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普速列車作為公共場所,理當禁煙。鐵路部門沒有理由只在動車上禁煙,而對普列吸煙網開一面。
可見,在普速列車上禁煙,既是鐵路部門的應有責任,又是應盡的法定義務。這種責任和法定義務,是確保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目標實現不可或缺的重要抓手。從動機來看,旅客狀告鐵路部門不禁煙,並非想獲得經濟賠償,而是希望以此推動普速列車的全面禁煙。鐵路部門應將旅客提起的訴訟視為自身履行禁煙職責的動力,反思自身在禁煙方面還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並以此為契機對自身的錯誤做法進行整改。在這種意義上,旅客狀告鐵路部門禁煙不力,具有倒逼後者積極履行禁煙職責的警示作用。
在普速列車這種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需要鐵路部門的積極作為,也需要旅客的依法監督。這起旅客狀告鐵路部門禁煙不力的訴訟,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都讓公眾對普速列車實現全面禁煙有着更多期待。鐵路部門面對眾多法治意識覺醒後而依法維權的旅客,唯有兢兢業業地履行禁煙職責才是上策,才能讓“綠皮車”迴歸清潔無煙的綠色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