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長春經濟圈環線高速公路雙陽至伊通(伊通段)(長春都市圈一小時環線)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促進地區經濟快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建設工程範圍內土地、地上物徵收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設工程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通告。
二、建設工程範圍包含新興鄉大崗子、霍家屯、於家店、新立屯;伊丹鎮叢家店、後三姓屯、前甕圈、車家屯、王家屯、小鮑家窩棚、新民村、腰劉家、前劉家、後鮑家窩棚;伊通鎮任家村、後曲子班、四門張家、貢家窩棚的相關區域,具體範圍以公路施工圖設計及徵收土地面積以土地勘測定界實測為準。
三、在建設工程範圍內徵收土地、地上物的(手續不合法的樹木、果樹及地上物不予補償),依法予以補償、安置。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建設工程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擴建永久性、臨時性建(構)築物;不得新建大棚;不得栽種樹木及其他經濟作物。
五、在建設工程範圍內的房屋及其他設施,如有出租、轉讓、抵押等事宜的,均由各方自行解決。
六、違反本通告規定,拒絕、阻撓、妨礙行政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國土資源局、林業局、公安局、新興鄉、伊丹鎮、伊通鎮政府組織實施。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來源:伊通發佈微信
來源:長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