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排放亂承諾,退一賠三損失多

二手車排放亂承諾,退一賠三損失多

YT與HSD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例分析報告

審理法院:深圳中院

案號:(2018)粵XX民終21XXX號

原告主要理由:

一、HSD公司(車商)通過手寫方式特別承諾“本車為國四排放標準”,但車輛系國三車輛,HSD公司存在欺詐故意;

二、排放標準對車輛的價格、報廢年限、轉手便利程度均有重大影響,應當對HSD公司判處懲罰性賠償。

法院觀點:

本案交易的貨物為二手車,二手車本身係為特定物,買賣雙方之要約、承諾自始即針對特定物而作出,在簽訂《二手車輛銷售協議》之前的《定購車輛憑證》亦明確載明意向車輛的型號、車牌號碼,HSD公司對排放標準的承諾也是就“本車”而言,故可確認YT系基於《定購車輛憑證》所陳述及承諾的特定車輛狀況產生購買意願。

根據查明的事實,我國多地對於不同排放標準的車輛在車輛的使用範圍和年限方面確有區分規定,此類規定必然對車輛的購置價格和保值能力產生影響,結合HSD公司以手寫形式備註該項內容予以承諾的事實,YT稱車輛排放標準系足以對其締約意願產生影響的重要因素,理據充分,本院予以採信。

二手車排放亂承諾,退一賠三損失多

HSD公司作為專業的二手車經營者,有能力亦有義務對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性能進行了解和核實,況且其以手寫方式作出了明確承諾,表明該項信息是雙方交易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且客觀上排放標準對於車輛的使用範圍、年限和銷售價格亦有實際影響。

HSD公司沒有理由在不核查該項信息的情況下擅自表態,其辯稱在簽約時對涉案車輛的該項性能指標不知情不瞭解,有違常理,本院不予採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HSD公司在明知車輛為國三排放標準的情況下,為達成本案交易而向YT提供涉案車輛為國四排放標準的虛假信息,導致YT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購買該車的錯誤意思表示,HSD公司的行為構成欺詐。

本案並無證據表明YT購買涉案車輛非為生活消費所用,雙方亦未就YT的消費者身份及HSD公司銷售二手車的經營者身份提出質疑,故本案雙方之間法律關係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予以調整。

根據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YT為購買涉案車輛支付價款288000元,現其要求HSD公司按三倍價款金額賠償其864000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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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一、自判決生效之日起,YT、HSD公司簽訂的《二手車輛銷售協議》予以解除;

二、HSD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YT返還購車款288000元;

三、YT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霸道XX”(車架號碼為XXXX)車輛退回給HSD公司;

四、HSD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YT賠償款864000元。

查博士法律服務團隊分析:

本案中法院認定車商欺詐並判決車商“退一賠三”,最主要原因在於:

車商以手寫的方式在《定購車輛憑證》上備註了“無重大事故、無火燒、無泡水,車輛為國四排放標準”,並且前述條件是消費者在簽訂憑證時提出的特別要求。

法院據此認為:消費者是基於特定的車輛狀況而產生的購買意願,並且,不同的排放標準必然會對車輛的購置價格和保值能力產生影響,車商沒有理由在不核查該項信息的情況下擅自表態。

因此,車商在明知車輛為國三排放標準的情況下,以手寫方式就“車輛為國四排放標準”作出明確承諾,其行為構成欺詐。

從法院的觀點來看,購車合同的手寫部分往往是交易雙方重點約定的事項,因此,車商以手寫方式對消費者作出承諾時,應當特別注意核實手寫內容的真實性,否則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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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小胖分析:

這個案例我相信很多二手車從業者看完之後,都有點“後怕”,畢竟涉及到二手車環保標準的問題會有很多,尤其是異地交易。

那麼面對這個問題,我們的合同該怎麼寫?不寫,客户也不同意,如何有理有據的維護自己權益,避免惡意訴訟和不必要損失呢?

1、二手車商家合同要儘量完善和專業化。

大部分二手車市場提供的合同,甚至網絡上下載的“標準合同”漏洞很多,真的打起官司來,並沒有起到公平合理的作用和合同本身的價值,需要進一步根據各家公司實際情況和城市特點進行完善,建議可聯繫查博士服務團隊進行諮詢。

尤其是針對惡意訴訟,我們現在很多商家的合同,問題很多,你説不籤合同,你想太簡單了,不籤合同風險更大。

2、二手車環保標準參考如下,僅以北京地區為例,但是不作為實際依據,還需要各位從業者自己確認查詢:

環保標準應以汽車生產日期為準,不能完全參考登記日期!

國四以下排放,2008年6月以前生產,但部分日系合資車雖然檢測標可能是國四,實際底檔可能還是國三,比如一汽豐田、東風日產部分車型,但是2009年1月1日以後生產的,北京地區基本都是國四。

2013年10月1日起,北京執行國五排放標準,這個日期以後生產的車輛正常均為國五排放,但是不排除部分進口車有特殊情況,請注意。

2019年1月1日,原則上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執行國六排放標準,很多一線城市暫緩,最終也是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的國六排放標準切換。

北京地區更為特殊,國六B標準,2020年1月1日後執行,很多外省市國六的車,如果是2019年生產的,可能轉入不了北京地區,特殊環保標準。

3、二手車環保標準合約中標註事項:

有個別的車輛,環保局顯示標準是國六,而車管所外遷的時候底檔可能是國五,這種現象,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數字化聯網還好,年份近的車還可以,但是要是很多二三線城市,國五、國四的很多車,底檔的環保標準到底是什麼就不好説了!

此外,雖然目前很多省市名義上放開了二手車外遷落户的限制,允許老舊二手車當地落檔,比如國四、國三、甚至國二排放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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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各地方的理解和地方“特色”也會有“阻礙”甚至“尋租”可能,這就導致了可能我們北京車輛環保標準明明是國五,到了XX省XX市,當地有關部門就説國四,不給落户,這種情況我相信很多二手車從業者都遇到過。

針對於此,在合約中我們建議特別明確説明,尤其是外遷車輛。

“此車環保標準,根據我方在可公開查詢資料中確認為國X標準(以車輛粘貼當地環保標準為準),如遇車輛在交易過程中底檔環保標準差異和外遷落户城市環保的不同落户標準和相關問題差異(非我方能力範圍以內),需購買方提前確認,我方並無主觀責任;如遇上述特殊情況造成的損失,則雙方約定的回購方案或者賠償方案為......”

總的來説,現在二手車行業內卷內耗比較多,競爭慘烈,魚龍混雜,有好的自然也有不好的,這一行的老闆生意不管大小,都得用心去做,大公司更要注重管理和分工,差不多就行的思路以後一定吃大虧,看着不難的事做起來一定賠錢,所以術業有專攻,行業有分工,建議大家在風險管理,尤其是法律、合同、質量、售後方面,別貓蓋屎,別糊弄!

有更多問題不明白,需要幫助,問我助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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