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年9月,根據上級監察機關指定管轄,我們辦好了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梧州分行原行長湯松採取留置措施的所有手續。
早上八點上班時間,我們打電話給湯松,問他在什麼地方。湯松卻回答説,在某某賓館接待客人吃早餐。問他什麼時候回辦公室,他説“大約9點”。
“吃個什麼早餐,居然要9點才到辦公室。”調查組同事小鐘抱怨道。小鐘的話,讓我想起之前與湯松打交道的另一件事來。
2020年6月,我和調查組同事辦理另一起信訪件的初核工作,需要到農發行梧州分行調取證據材料。在該行紀委書記的協助下,我們順利完成了任務。
準備返程前,紀委書記領着我們走進了湯松的辦公室。還沒説上幾句話,湯松就説,“我請你們吃飯”。他先翻了翻辦公桌上的日曆,又拿出筆記本這看那看,改口説,“我今晚有接待任務,週末請你們吃飯吧。”
我們本意只是禮節性地跟他打個招呼,感謝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而已。當聽到湯松説請客吃飯的事,我不假思索地拒絕道:“公款肯定不行。”此後就是半杯茶,我也沒有喝過他的。
因此,湯松被立案審查調查後,我們決定首先循着湯松的“吃喝”線索往下追蹤。果然發現,黨的十八大之後,湯松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飯照吃,歌照唱,舞照跳,麻將照打,而且輸贏總數累計達幾百萬”,湯松的這些行徑在梧州分行幾乎就是“公開的秘密”,想隱瞞也瞞不住。
“我以前總是認為吃點喝點是小事,沒想到往下一滑,竟然變成了大事,代價極為沉重……自己江湖義氣濃厚,與一些老闆,商人‘稱兄道弟’,經常混在一起吃喝玩樂……”這些追悔莫及的話,正是湯松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寫下的。
他心裏其實很清楚那些商人老闆圖自己什麼,“其實他們是看上自己的身份與職位。”調查發現,湯松擔任農發行梧州分行副行長期間,負責處置不良貸款業務。其中一些資產處置涉及到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黎某某的債權。
湯松在一次飯局上認識黎某某後,就時常到黎某某經營的茶莊喝茶。而黎某某利用湯松的影響力,在相關不良資產處置中撈到了不少好處。
2015年,湯松代理農發行梧州分行行長職務。得知湯松擬任行長職務開始公示,黎某某馬上就將現金人民幣300萬元和一箱價值20萬元的洋酒送到了湯松住的小區門口,説是給湯松作為“活動經費”。黎某某坦言,當時想着“湯松要真能當上行長,那利用價值就更大了。”
2020年12月,湯松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1年4月,湯松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30萬元。
在案件總結會上,很多調查組的同志都認為,湯松嚴重違紀違法案再次説明,要警惕“四風”成為腐敗滋長温牀,對於發現的苗頭性問題,一定要及時予以談話提醒和批評教育,使之“紅臉出汗”,防止由小錯演變為嚴重違紀違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紀委監委 鄭本 || 責任編輯 周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