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主審法官裁決延期審理,具體排期未確定
當地時間4月21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瑟·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就孟晚舟的律師提出延期審理的請求作出裁決,同意延期到8月初審理。法庭將於4月28日確定具體的排期。
延伸閲讀:
孟晚舟引渡案辯方律師:將美國法律適用於中國公民是違法行為
當地時間3月29日,加拿大温哥華的法庭繼續就孟晚舟引渡案“程序濫用”的第四分支,也就是美國要求引渡孟晚舟違反國際法進行法庭辯論。辯方律師指出,法官可以根據國際習慣法和加拿大的判例終止引渡程序。
辯方律師指出,在國際公法中有明確的屬地原則,每個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實施法律。美國在本案中的主張是試圖在中國香港行使司法管轄權。將美國的法律適用於中國公民,這是違法行為。
如果加拿大同意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將導致加拿大違反其國際法的義務,加拿大的司法公正也將遭到破壞。
總枱記者 張森: 圍繞着國際法的辯論,其實是相當枯燥的,但是卻反映出來很多重要的問題。比如,辯方律師指出,這個案子是非常特殊的,它是請求國,也就是美國,按照美加雙邊引渡協議提出來的引渡要求,但是這個要求本身卻是違反國際法的。
辯方律師進一步指出,美加雙邊引渡協議,是一種條約義務,在法理上屬於沒有強制性的約定,但是加拿大承認的國際法卻是有強制性的。因此法官應該優先考慮具有強制性的國際法。辯方律師還列出了一些美國引渡要求被駁回的判例。
華為加拿大公司發言人 阿力汗·韋爾施: 美國不能把域外法權施用於中國。美國不應該要求加拿大的警察,在全世界執行它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