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如果明星存在偷逃税行為,應當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什麼情況會要坐牢呢?
演員鄭爽
每位公民都有使用公共資源、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而與之對應的就是依法納税義務,這也是明確寫入《憲法》的公民基本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税的義務。
若公民存在偷逃税之舉,根據法律規定,輕則承擔高額罰款,重則構成逃税罪面臨牢獄之災。
當然,首先得把欠繳的税款和相應的滯納金給補繳了,這和上述責任不矛盾。
具體要繳多少,還得套公式測算一下。
若某明星以個人名義一次取得表演收入1.6億元,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扣除20%費用後計算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法》
第六條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如暫不考慮專項抵扣、税收減免和增值税的情況,單看個人所得税,其應繳納税款為5119.3萬元,佔收入的32%左右。
(計算公式: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1.28億元×適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數7000元)
國家税務總局發佈的個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預扣率表
若該明星通過“陰陽合同”的操作拆分合同,用以報税的“陽合同”僅約定其表演收入為4800萬元,另一份不報税“陰合同”則通過增資途徑注入關聯公司,其應繳納個人所得税就會明顯少一大截。
報税的4800萬元對應的個人所得税為1535.3萬元,僅佔1.6億總收入的9.6%左右。
換言之,這波操作讓這位明星僅在個人所得税上就少繳了3584萬元,佔應繳税款的70%左右。
若以上海統計局於去年6月發佈的“2019年上海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14962元”計算,相當於得連續幹上311.75年——從明朝末年幹到新中國成立,才賺得到這位明星少繳的税款。
圖源:視覺中國
這還沒完,由於這位明星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在補繳税款的基礎上還要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假設這事發生在2019年底,距今至少500天,那這位明星還得繳納896萬元的滯納金,加上税款本身就是4480萬元。
《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那麼,從行政責任的角度來看,這位明星要被罰多少錢?
根據法律規定,納税人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2018年某藝人“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税款”為參照,税務部門對其罰款按照“少繳税款的4倍”進行計算。
因此,這位明星在繳納上述4480萬元税款及滯納金的基礎上,可能面臨約1.43億元的罰款。
國家税務總局 資料圖
與此同時,由於這位明星欠繳税款數額巨大,還有可能構成逃税罪,面臨3至7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這位明星系“五年內第一次偷逃税”且在税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如期補繳應納税款並繳納滯納金,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也正是因為這項規定的存在,那位在2018年被曝出偷逃税款的某藝人才能通過及時繳清税款與滯納金,免於牢獄之災。
換言之,要是這位玩“陰陽合同”的明星不想坐牢,就得看其手頭的餘款夠不夠填上那幾千萬的窟窿了。
來源:觀察者網
編輯: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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