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買到泡水車,要求車行退車,老闆:誰把車賣給你,你去找誰!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綜合

在很多人看來,買二手車是比較划算的一件事情,同樣是自己喜歡的一款車型,新車和二手車的價格差距比較大,如果可以在二手車行裏找到一輛保養比較好的車,自己絕對是賺到的,後期就算是不想開了,轉手的時候也不會虧太多錢。如果二手車行比較有原則,就不會把問題車賣給消費者,但是不少車販子為了多賺錢,根本不講究良心,把事故車和泡水車一股腦的推薦給客户。

近期,西安的張先生在當地一家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輛車,花了大概有88000塊錢,還是比較划算的,買車以後,他每天開車上下班,覺得自己終於也是有車一族了,心裏還挺美,這樣的好心情持續了沒多久,在給車輛買保險的時候,得知自己買來的二手車是一台泡水車,當時進行了全損理賠,他的內心得知真相的那一瞬間徹底崩潰了,二話不説就把車開到了車行,要求車行老闆給個合理的説法。

既然車是問題車,張先生肯定是無法接受的,隨即提出了退車的要求,車行老闆卻一臉淡然的表示這件事與自己沒有關係,買車的時候張先生是簽了合同的,合同上寫着這台車並非是事故車、泡水車,後期出了任何問題都與他們無關,就算是想討説法,也得去找當時把車賣賣給他的那名銷售,張先生好不同意找到了離職銷售,對方承認了售賣泡水車的事實,車行老闆卻不認賬。

張先生覺得銷售既然把車賣掉了,錢總歸是到了公司的賬户上,對此他也沒有別的要求,只希望車行可以把車給退掉,然後把近期他所支付的分期利息還給他,這件事就當沒有發生過,跑前跑後好多次,二手車行老闆都不鬆口,表示合同和車都是銷售負責的,跟他沒什麼關係,這一點把張先生給惹惱了,事情被傳到了市場監管局裏,最後車行老闆不得不把車給退了,由於車輛已經使用一段時間,車款退了85000塊錢,剩餘的3000由張先生自己承擔。

大家都知道,泡水車是很危險的,就算是經過修理,也很難保證車輛的性能,車主的行車安全也無法得到保障,各類線路受潮,如果在半路上出了問題,那將是致命的,很多車主的車泡了水,自己不想開了,直接把車甩給車販子,讓他們看着辦,如果車販子比較實在,説不定會把車好好修理一遍,如果昧着良心辦事,泡水車只不過是被簡單翻新處理一下。

消費者之所以到二手車行買車,就是本着對車行比較信任的態度,如果每家車行老闆都以不負責、不處理的態度回應消費者,店裏的生意早晚會毀在自己手裏。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