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訊(記者郝東偉)日前,省政府印發《關於入冀動物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省統一對省外入冀的動物實行指定通道管理制度。11月9日,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關於落實入冀動物實施指定通道管理制度的通知》,整合優化資源,集中人力物力,強化動物跨省調運監管,構築防止動物疫病輸入的有效屏障。
通知要求,指定通道管理涉及部門多,日常工作任務重,各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協調下,加強配合溝通,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動指定通道管理工作,建立部門間協調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形成工作合力。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定通道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對未從指定通道運入動物的進行勸阻,在養殖、屠宰環節查驗指定通道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專用章,督促相關主體把好跨省引進動物入場關。
公安部門負責對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肉類、肉類製品,偽造、變造動物檢疫證明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進行查處。
財政部門負責統籌資金用於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檢查站年度運轉所需經費,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安排足夠的監督執法、動物防疫及輔助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參與動物防疫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政策。對因參與動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或者撫卹。
交通運輸部門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做好交通要道指定通道指示牌設立等相關建設工作,對設立在公路治超站的省際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予以支持和配合,協同做好動物運輸環節相關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