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户可實行“家庭共濟”

本報訊 近期,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醫保服務專區職工醫保業務迎來新變化,個人醫保賬户可實行“家庭共濟”。這意味着,可以利用個人醫保賬户歷年結餘資金,給親屬看病買藥。

根據《甘肅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適時建立有效的“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通過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户,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辦法》規定個人賬户除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也可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户“家庭共濟”功能的有效發揮,大大盤活了“歷年賬户”裏的錢,對防範參保人員及親屬抵禦特大重大疾病的能力顯著增強。

下一步,《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將於2023年1月實施。屆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將與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和住院保障待遇有效銜接。繼續將部分治療週期長、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疾病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 (盧繼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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