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的名義買車,可以省不少錢。
購買單位價值在500萬以下的固定資產,都可以一次性抵扣企業所得税。這個政策一般的企業都能用到。當然是一般納税人比較划算點兒。
以前都是老闆自己個人購買車輛,沒有優惠,有的還通過公司掛賬,購買車子房子。現在可以用公司的名義來買車。
假如買100萬的車子:
1. 增值税可以抵扣100*13%=13萬
2.企業所得税最多可以抵減100萬*25%=25萬。前提是公司年利潤大於300萬。
3.分紅的個人所得税可以抵減13萬。
加在一起一共節省了51萬,相當於買車打了5折,再加上以後車輛的維修費,保養費,那樣可以抵減的税費更多了。這個政策還是非常合算的。
注意:抵減的個人所得税,應該是用一般納税人公司的名義買車,減少了利潤分配環節的個税。如果直接以個人的名義購買,那麼就不能抵扣增值税和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也很高。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一家公司購買了10幾輛大貨車用於運輸貨物,結果汽車銷售公司一直不給這家公司開汽車發票,已經開具的發票,其中有100萬假增值税發票。購買方直接把銷售公司告上法庭。增值税發票也是錢呀,不比欠款少。
生活中,客户欠款幾萬,我們就會追討,何況這是幾十萬可以抵扣的税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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