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非法獲利8000萬元!運營商“內鬼”偷取公民信息,方式很常見!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綜合

廣州警方接到市民反映,某通訊營運公司“客服人員”來電以手機積分即將過期為由,要求客户儘快用積分兑換禮品,隨後“客服人員”會用短信將鏈接發到用户手機裏。而所謂的優惠換購,其實是不法之徒在偷偷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據警方介紹,該團伙成員有9人,其中有5人是某通訊運營商公司的內部員工。在掌握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後,他們就去註冊大量微信賬號,出售給他人用於從事網絡犯罪。他們盜用公民信息,偷開、倒賣微信號250萬個,非法獲利8000萬元。

延伸閲讀

  用户信息泄露誰之過?

“我現在用的手機號是家人的,在外需要留電話是留下本人姓名,但仍然有一些騷擾電話和短信稱呼我是用家人的姓氏。”受訪用户霍曉紅表示,這讓她懷疑電信運營商存在泄露用户信息的行為。

綜合消費者的投訴情況,山西消協發現,106開頭的長號是短信問題的“重災區”,消費者經常會收到1065、1068、1069等代碼發來的各類短信,包括來歷不明的詐騙短信。據瞭解,所謂106開頭號段,是工信部發放給增值服務提供商持有,專門用於短信羣發的號段,其中1065屬三大運營商。山西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運營商可以將1065開頭的號段轉包給其他企業用於辦公和營銷推廣,久而久之滋生了數量龐大的“端口類”垃圾短信。

毋庸置疑,先有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泄露或是系統管控不善,才有批量化、成規模的垃圾短信的成功投放。運營商如何保護用户信息,並在職權範圍內助力管控垃圾短信?在轉包給第三方時應設置什麼門檻?這是運營商探尋“用户信息保護之策”“垃圾短信問題解決之道”必須面對的問題。

此外,山西消協還表示,山西消協就“用户信息安全保護”“寬帶質量”以及“價格資費”等問題與三大運營商進行了調查及座談。“調查過程皆有證據保留,但有些數字和證據不便公開。”

為此記者聯繫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瞭解到,運營商對該份報告中的一些數據和調查提出質疑。三大運營商稱,企業設有專門的信息安全部,近年來已經在客户敏感信息安全保障方面作出了努力。另外,運營商表示,很多時候作為管道商的電信運營商並沒有能力也未獲得授權,對商業短信進行攔截管理。

三大運營商還表態稱,此次調查活動暢通了運營商和廣大消費者溝通的渠道,運營商會繼續圍繞用户感知不斷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

  信息泄露頑疾如何治?

手機用户信息泄露這一社會頑疾如何治理?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張永明認為,作為佔據市場主導地位的大型企業,運營商理應多承擔一些社會責任,有義務通過多方合作,共同加強對垃圾短信、不良數據等現象的監管,同時利用技術優勢,建立起一套有效安全機制,強化保護用户個人信息的能力。

針對用户因個人信息泄露而被垃圾短信“包圍”的現況,山西消協表示,對於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向用户發送商業性短信息,運營商應當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絕接收方式隨短信息一併告知用户,應當將發送端電話號碼或代碼一併發送,不發送含有虛假、冒用的發送端電話號碼或者代碼的短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對用户拒絕接收短信息設置障礙。

“離開嚴懲,皆是空談。”資深通信專家項立剛(微博)也呼籲,電信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應從制度和法律上遏制惡意泄露行為,讓不當行為的查處有法可依,才能從源頭築牢安全的“防火牆”。

為防止個人信息泄露,山西消協還提示消費者,在商家儘量不留電話,對懷疑泄露機主信息的商家可進行必要的投訴。每一個消費者都應該加強防範意識和能力,對私人信息做好保護措施。

“有投訴就會標記。”項立剛建議,用户發現個人信息已遭泄露,並接到來路不明的垃圾短信、騷擾電話時,應該積極維權。只要沒人投訴,發出方就不會被相關係統監控,就能持續傳送垃圾信息。

(原標題:非法獲利8000萬元!運營商內鬼偷取公民信息,用客户信息註冊微信號倒賣)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央視財經、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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