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浜中路22號這幢3層的小樓,屬於老字號童涵春堂所有,租借給他人開設商鋪。租户張某以妻子的名字租借了這裏,但2018年2月起,張某就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房租,直到當年8月31日合同到期,張某一直沒有搬離。
因為這一地塊已經進入徵收程序,為了儘早收回房屋交給徵收組,童涵春堂起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支付兩年多的房屋使用費,並搬離這裏。
法院判決支持了童涵春堂的訴請,但在上門約談後,張某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生效判決,今天上午,黃浦法院採取了強制執行措施,騰退房屋。
來源 / 東方網 看看新聞
編輯 / 黃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