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問鳴案又有最新進展。12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鬍問鳴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胡問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扣押、凍結在案的胡問鳴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對扣押在案的濫用職權涉案錢款發還遭受損失的相關單位。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胡問鳴利用擔任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機載設備部部長,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董事長,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幹部提拔和吸存攬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986萬餘元,其中995萬餘元未實際取得;2013年至2015年,胡問鳴擔任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期間,接受他人請託並收受賄賂,在該集團下屬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故意違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責,違規對民營船廠資產進行收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從法院判決中可以看出:胡問鳴的犯罪行為持續已久,其時間跨度長達近20年。也正是在這近20年間,他不斷升遷,屢獲重任。作為一名“船舶虎”,胡問鳴不僅級別高,還指揮、參與過一系列重大軍工項目。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2017年4月,中國首艘國產航母在大連下水,當時,胡問鳴就是航母工程研製總指揮,他全程參與了中國首艘航母遼寧艦列裝工程和首艘國產航母的建造。此外,他還參與過殲-10、國產大飛機C919等項目。
具體而言,胡問鳴是從2001年開始腐敗的。這一年,他獲任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機載設備部部長一職,此後在中國航空工業集團、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等單位擔任多個領導職務。退休前,他最後的職務是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官居副部級。
2020年,胡問鳴在退休一年後落馬,2021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了胡問鳴被開除黨籍的通報。當時的通報指出:經查,胡問鳴喪失信仰,背離初心,黨性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錄用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佔用公車,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安排下屬企業投資股票,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公權私用,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資產重大損失。
落馬前,胡問鳴曾到首艘國產航母工程現場指揮部做報告。在報告中,他聲稱要“堅定不移貫徹從嚴治黨的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旗幟鮮明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遺憾的是,他自己並沒有做到這些,有今日的結果實屬咎由自取。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新聞週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