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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印章、違規辦會……“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被依法取締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綜合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民政部依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圖片來源:民政部門户網站)

人民網北京3月3日電 (王仁宏)據民政部消息,民政部2日依法對“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及其設立的相關機構予以取締。

經查,“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該組織設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等組織架構,私自刻制印章,在北京、廣東、陝西、大連等多地設立分會並任命負責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全民悦讀”閲讀會相關活動。

2016年,“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相關運營公司為尋求合法身份的掩護,與中華文化促進會開展合作,在該會下設朗讀專業委員會,“一套人馬三塊牌子”,共同開展“全民悦讀”相關活動,先後多次舉辦“全民悦讀朗讀大會暨青少年朗讀課文大會”,違規開展評比表彰活動並收取費用。民政部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予以取締。

據介紹,中華文化促進會在與“全民悦讀全國閲讀會聯盟”合作期間,違規開展評比表彰活動並收取費用,違法所得53萬元,違反了《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國評組發〔2012〕2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此外,該會向其下設的19家分支機構違規收取管理費,違法所得182萬元,違反了《關於規範社會團體開展合作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第三款“社會團體不得向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收取或者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的規定。上述兩項違規收費行為違法所得共計235萬元。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民政部對中華文化促進會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並處沒收違法所得23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將中華文化促進會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指出,社會組織不得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社會各界保持警惕,在參與社會組織活動時,要首先查驗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