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社會)怎麼建?如何入?怎麼管?——全總回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相關問題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題:怎麼建?如何入?怎麼管?——全總回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相關問題

  新華社記者周圓、樊曦

  近年來,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大幅增加,企業組織形式和勞動者就業方式發生着深刻變化,工會組建工作面臨新情況新問題。

  全國總工會日前印發《關於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明確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組織基礎、入會路徑、創新入會及管理方式等內容。怎麼建?如何入?怎麼管?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的幾大關鍵性問題,記者採訪了全總有關負責人。

  ——怎麼建?

  “由於平台企業用工形式複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分佈廣泛、就業靈活、流動性強,不同於傳統用工形式和就業方式,按照工會現行規定與已有建會入會模式難以有效覆蓋。”該負責人表示,全總在“怎麼建”等問題上迫切需要作出新的規定,這次意見就是致力於最大限度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組織到工會中來。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會如何建?該負責人介紹,建會工作主要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推動平台企業及關聯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同時,採用行業工會覆蓋,推進行業工會聯合會建設,將其作為發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和管理服務的重要載體。此外,以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小三級”工會組織作為“兜底”,對應社會治理網格、園區、商圈等,建立相應的區域工會,推行工會網格化模式,實現有效覆蓋。

  ——如何入?

  “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是各級工會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該負責人表示,入會路徑需要適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羣體特點,意見根據其勞動關係情況主要劃分出三種入會路徑。

  一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符合確定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應加入用人單位工會,用人單位沒有成立工會的,可以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鄉鎮、開發區、社區工會或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等。

  二是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及個人依託平台自主開展經營活動等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以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鄉鎮、開發區、社區工會或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等。

  三是以勞務派遣形式就業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主要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組織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的規定》執行。

  ——怎麼管?

  該負責人表示,意見圍繞“怎麼管”作出了專門規定,包括優化入會流程,探索推行集體登記入會、流動窗口入會、職工溝通會現場入會等方式;及時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會員納入基層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數據庫實名動態管理等。“堅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會員勞動關係在哪裏,會籍就在哪裏。”他説。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多依託互聯網平台就業的實際,意見提出,加快推進網上入會試點步伐,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行網上入會全流程操作,並實行一次入會、動態接轉,逐步打通網上接轉會員組織關係通道。

  據瞭解,目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已取得初步成效,貨運、快遞、網約車、外賣配送等4個重點行業12個頭部企業均已實現建會突破。各地工會將貨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作為“一把手”工程,加強探索實踐和分類指導。

  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是一項系統工程。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要求各級工會持續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等。此外,將繼續重點抓好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等以平台就業為主、具有典型代表性羣體的入會和維權服務工作,當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貼心人、“孃家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