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象山法院大徐法庭開展巡迴審判,將法庭搬到了田間地頭。在灼熱的日頭下,承辦法官耐心調解、細心釋法,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同意以調解方式結案。
本案系一起承攬合同糾紛,原告賈某起訴稱,因被告甄某未履行合同義務按時搭建好大棚,導致他種植的“紅美人”柑桔沒有捱過寒冬,造成了凍死320株、凍傷1500餘株的結果,他也因此遭受各項損失共計160餘萬。對此,甄某提出反訴,其稱停工是因為賈某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安裝款,而賈某的違約行為,給自己造成了40餘萬元的損失。 因本案數額巨大,案情複雜,且雙方對立情緒較大,承辦法官在立案後多次與雙方進行溝通,決定將法庭搬到賈某的“紅美人”種植地附近。 巡迴庭審當天烈日炎炎,承辦法官和書記員到現場時,賈某剛在“紅美人”大棚裏忙活完,熱得滿頭大汗。引導原被告坐下以後,承辦法官先詢問了今年“紅美人”的種植情況,和當事人先談了幾句,緩和了氣氛,隨後才開始庭審。高温下,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在法官的引導下,平心靜氣地進行着協商。看着不遠處的大棚和“紅美人”,原被告似乎都解開了心結、放下了針鋒相對。 最後,經過法官主持調解,原被告同意以調解的方式結案,由原告支付被告大棚安裝費5萬元,當場給付1萬,剩餘錢款在20天內結清。記者 俞宇 通訊員 周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