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受審,被控受賄4.4億餘元
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 記者 劉柳
據央視新聞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一案。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檢察機關指控,王立科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4億餘元,多次向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摺合人民幣9731萬餘元。
今年1月播出的專題片《零容忍》曾披露,王立科歷年送給孫力軍的“小海鮮”(放有現金的海鮮禮盒),到案發時累計摺合人民幣9000多萬元。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擔任遼寧省北鎮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北寧市公安局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4億餘元;
為謀取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摺合人民幣9731萬餘元;
長期包庇婁河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該組織的“保護傘”,縱容該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王立科還利用職權為本人及其親屬、特定關係人等偽造多張居民身份證件。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立科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審判。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長安街知事此前報道,2020年10月24日,王立科官宣被查,2021年9月22日被雙開。
今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推出的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披露,王立科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的重要成員:王立科需要依靠孫力軍“上位”,孫力軍則需要培植“自己人”佔據重要崗位,兩人一拍即合。
專題片披露,在王立科眼中,孫力軍崗位重要、上升空間很大,於是借各種機會拉近關係。2011年,他在孫力軍到遼寧出差期間,首次送上一張存有100萬元的銀行卡,孫力軍毫不推辭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納了王立科。此後,王立科多次專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孫力軍,送上銀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孫力軍説:他每年大概四五次來北京,每次都給我30萬美金,放在一個小的海鮮盒裏面。他每次來就説,我給你送點“小海鮮”,我就知道怎麼回事兒了。
王立科歷年送給孫力軍的“小海鮮”,到案發時累計摺合人民幣9000多萬元。
除王立科外,孫力軍政治團伙中還包括:
- 龔道安,曾任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21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 鄧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21年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 劉新雲,曾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局長,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2021年8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