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美反墮胎法案草稿外泄,參議院立法保護法官,民眾:政府無權過問女性身體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美國最高聯邦法院外,一位女士高舉着一塊抗議牌,上面寫道“把你的法律從我身體上拿開”。一週以來,由於一份外泄的多數意見草稿,美國多地爆發示威遊行。

這份外泄的草稿顯示,最高法院的大多數保守派法官支持推翻“羅伊訴韋德案”(以下簡稱羅伊案)裁決。這意味着,墮胎在美國是否合法將充滿變數。

據美聯社5月9日消息,因不斷有抗議者聚集在大法官們的住所外,美國參議院週一通過了旨在保護最高法院大法官安全的立法,該法案表示,在法院商榷是否推翻羅伊案期間,將確保法官及其家人的安全。

美國最高法院和美國總統拜登均對此事作出過回應。美國最高法院稱,文件是“真實”的但不是最終立場,總統拜登同日也表示,推翻羅伊訴韋德案的舉動是“激進的”,他將敦促國會通過立法的方式保護女性墮胎權。

示威者聚集在聯邦最高法院前。圖源/Politico

【1】羅伊案:女性是否有權墮胎?

被泄露的判決草案截圖。圖源/網絡

長期以來,美國許多州都有相關法律禁止女性墮胎。

在一些規定墮胎是重罪的州,女性為了墮胎,會採用朝子宮塞衣架、摔下樓梯等自我傷害方式。有相當一部分女性,因此身染疾病,甚至死亡。美國女性為了墮胎,不得不承擔法律及安全的雙重風險。

1969年前後,羅伊案的主角,一位化名為簡·羅伊的德州女性也遭遇了墮胎難題。當時,她生活窘迫,有兩個孩子,撫養他們已讓她步履維艱。一次意外懷孕讓她再次面臨困境,出於經濟原因,她不想生下這個孩子。

不過,依照德州法律,除妊娠威脅到母親的生命而進行的墮胎外,其他終止妊娠的行為均視為犯罪。她沒有錢去其他州或國外墮胎,不得不生下孩子。

隨後,羅伊一紙訴狀將當地司法長官亨利·韋德告上法庭,她認為,德州法律違背了憲法,剝奪了她的墮胎權,因此要求法院禁止該法在德州繼續執行。

她説,一個孕婦有權決定在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為何種理由而墮胎,政府不得干涉。

1973年,該案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圍繞德州反墮胎法是否違憲,法庭上展開了辯論,其中一個關鍵爭議點是:未出生的胎兒是不是一個人,是否擁有生命權?

羅伊的律師在庭審中闡述了她的看法,“胎兒什麼時候應該被視為一個人,這個問題沒有答案,不同的宗教信仰會給出不同的回答,沒有辦法確定一個精準的時間點,法律也沒有規定某一個時間點胎兒變成了人。”她強調,“但是,能做這個決定的,絕對不是政府。”

最終,經過多輪激烈辯論,聯邦最高法院以7:2的投票結果支持了羅伊的訴訟請求,判決德州反墮胎法違憲。多數法官的意見認為,決定是否墮胎是一個私人的問題,各州都不應制定法律禁止墮胎。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羅伊訴韋德案”。此後,羅伊案影響了美國46個州的墮胎法令,使墮胎在全美範圍內合法化。

1992年,在“羅伊案”的基礎上,另一件“凱西案”更清晰地表明,只要胎兒還沒有發育到能夠在母體外生存,孕婦選擇墮胎的權利就應受到保護。

然而,多年來,美國社會關於墮胎是否合法的爭論從未終止。實際上,在羅伊案中,當時的聯邦最高法院也不乏一些反對聲音,以倫奎斯特大法官為代表的反對意見認為,縱觀美國36個州的墮胎立法史,婦女的墮胎權利一直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明顯不是一項“基本權利”,因此,不應受到任何特殊保護。

2022年5月2日,時隔半個世紀,該案又一次在美國掀起“驚濤駭浪”。當天晚間,美國政治新聞網Politico拋出一記“重磅炸彈”:一份來自聯邦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草案曝光。草案顯示,最高法院將借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的判決,推翻半世紀前的羅伊案。

一石激起千層浪,草案的外泄一時間在美國多個城市引發示威遊行。九派新聞採訪到一位居住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女性,其稱,她租住的房子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附近,自法案泄露一事發酵後,她每天都能看到遊行者在法院門前舉牌抗議。

【2】多數美國人支持墮胎

“是否支持推翻羅伊案”投票結果。圖源/網絡

美國多數民眾並不想推翻羅伊案。

美國著名調查數據網站gallup曾公佈的“是否支持推翻羅伊案”投票數據顯示,從1989年到2021年,超過半數的人表明,自己不想推翻羅伊案(圖中藍線),僅有不足四成民眾明確表明想推翻羅伊案。

Mary今年32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居住在威斯康星州一個4000人的小鎮。她告訴九派新聞,她明確反對推翻羅伊案,“墮胎是女性的基本權利,老實説,我覺得禁止墮胎很不好,一直以來,美國都是一個自由開放的國家,我不認為政府應該有如此大的權力,可以過問女性的身體。”

“如果墮胎被定義為非法行為,那麼將會有整個國家範圍內的抗議,我不認為政府能承受起這個成本。”

不過,她稱,實際情況可能並沒有那麼糟糕,“如果羅伊案被推翻,可能有15到20個州會讓墮胎變成一件違法的事情。如果我懷孕了,且當地不允許墮胎,可以前往其他州完成墮胎手術。”

她還説,自己有時候也能理解,部分人為什麼會反墮胎,“我有一位懷孕八個月的女性朋友,因為同丈夫爭吵而想要墮胎,最後,她在憤怒和絕望的裹挾之下,完成了墮胎手術。”

“不過,她很快後悔了,雖然後來她再次懷孕生子,但她也時常為已失去的孩子感到遺憾。如果當初法律對墮胎給予某種阻力,結果可能會不一樣。”

同時,她也表示,在羅伊案未被推翻的今天,已經有一些現實情況降低了民眾墮胎的可能性,“在我們鎮上,只有一個很小的私人診所,要前往附近其他的醫院做墮胎手術,至少需要兩個小時的車程,這大大增加了墮胎的難度。”

生活在華盛頓特區的Luna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她表示,政府不應該過問女性的身體,“絕大部分像我這樣住在藍州(民主黨自由派陣地,中產階級較多)的人都持這樣的想法,政府不應過多幹預。”

她説,美國在思想上是一個非常分裂的國家,住在紅州(共和黨保守派陣地,大部分農業比較發達)一些偏遠地區的保守右派人士,如果信仰基督教,即使是年輕的女性,也極有可能支持推翻羅伊判決。

“這些女性之所以反對墮胎,主要是因為沒有接觸多元的社會,和外界聯繫不多,沒有意識到墮胎是自己的權利。她們在非常傳統保守的美國中西部鄉村長大,從小接受的教育是‘每一個生命都是上帝的贈予’、‘我們沒有權利殺死其他生命’。”

Luna表示,在這些地方,就算法律允許墮胎,很多時候,女性仍需要得到父母、丈夫的許可。不僅如此,就連女性的性行為也會受到部分管制。

【3】外泄的判決草稿:美國最高法院內部暗潮湧動

歷史上,最高法院意見草稿外泄的事件極其罕見。此次泄露的草案本應於6月下旬公佈。輿論猜測,這可能是美國最高法院中保守派和自由派雙方政治勢力角逐的結果。

黃明濤表示,在意見草案正式公佈前,大法官們的意見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改變,“最高法院內部可能有人想借輿論來阻撓反墮胎法案的落地。”

5月3日,美國最高法院回應稱,文件是“真實”的,但不是最終立場。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發聲明表示,他已指示法警部門對於泄密來源展開調查。

目前,美國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中,有5位通常被視為保守派。撰寫該草案的阿里託大法官即為其中之一。

黃明濤説,以保守派為代表的一股力量在近年想要推翻羅伊案的舉動越發明顯,“保守派一直試圖通過州政府立法來禁止墮胎,此次外泄草稿要裁決的,是密西西比州墮胎法案的合憲性問題。該法案禁止孕期超過15周(三個半月左右)的女性實施墮胎。要在15周之後實施墮胎,需滿足‘緊急醫療情況或胎兒嚴重畸形’的條件。除此之外,即便女性是經強姦或亂倫致孕的情況,也不被允許墮胎。”

他表示,若密西西比州墮胎法案被裁定合憲,羅伊案的判決實質上將會被推翻,其他有意反墮胎的州政府將會羣起效之。而美國大部分紅州政府都曾考慮過限制或禁止女性墮胎,屆時,美國將有近一半的州會出台類似反墮胎法案。

美國遊行者,抗議反墮胎法案。圖源/路透社

【4】專家:歸根結底,反墮胎是一個政治問題

黃明濤教授表示,女性是否有權墮胎,在美國不同羣體中有着不同的含義,“它不僅涉及法律,也關乎宗教、性別、家庭、社會等問題,更重要的,它是一個政治議題。”

他説,墮胎這個問題根植於美國社會不可迴避的多樣性,該如何應對,或如何面對墮胎,許多利益相關方,例如政府、民間組織、教會、學術界、普通人……這些羣體都會參與爭論,因為他們有切身利益在裏面。

所以,墮胎這個問題有它不可避免的政治屬性,“所謂政治屬性,意味着就會有從上至下的‘站隊’現象。”

黃明濤表示,此次聯邦最高法院泄露機密草稿一事,就是墮胎權這個問題在政治上越來越分化的一個縮影,也是美國政治癒發分化的一個體現。

在此之前,一系列反墮胎法在美國不同的州正在制定或已經制定。德克薩斯州就曾規定,允許不特定普通人對墮胎診所提起民事訴訟。

黃明濤解釋,“不特定普通人”意味着,起訴者可以不是直接受到墮胎行為損害的人,“一旦勝訴,其可以獲得高昂損害賠償金,這實際上是鼓勵普通人去檢舉、揭發墮胎診所,政府以這樣一種方式,客觀上給墮胎診所製造壓力,以此達到限制墮胎的效果。”

而此次提前外泄的最高法院判決意見草稿,其中涉及的密西西比州反墮胎法律比德州的反墮胎法律更嚴苛,其直接禁止懷孕15周之後的女性出於自我意願墮胎。

黃明濤説,密西西比州反墮胎法案是想從實體法角度將墮胎定義為非法,因此,美國最高法院難以迴避,必須就墮胎是否非法作出正面表態。

“實際上,問題的核心是,整個美國社會對墮胎權是不是一項聯邦憲法所保障的權利產生的不同回答,所造成的分歧。”

“保守派內反對墮胎的人認為,是否允許墮胎,不應由聯邦政府決定,應該交給各個州來決定。他們反對墮胎,並不是想讓每個州都禁止墮胎,而是不想讓聯邦政府藉此擴大自己的權力。實際上,就算交由各州決定,有些州仍會大力保護女性墮胎的權利。”

黃明濤説,“那些反對聯邦干預墮胎立法的人,更在意的是權力下放。”

“當然,也有部分美國普通民眾,包括教會這樣的社會力量,多是出於宗教原因,強烈反對墮胎行為本身。而無宗教信仰的人羣,則多支持墮胎合法化,他們多強調人的自主權,包括生育的自由,或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控制。”

“但歸根結底,還是在討論墮胎權本身是否是聯邦憲法的根本權利的問題。”黃明濤表示。

九派新聞記者 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