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
很多人看電影可能都有過臨時有事卻不能退票的經歷。目前電影票的退改政策是怎樣的?政策是否有統一的標準?
據央視財經消息,記者在購票平台上隨機選取一家上海的電影院,購買兩張次日播放的電影票,付款前,頁面顯示“不支持退票、支持改簽”的標識。隨後,記者又嘗試了幾家同樣規定“不可退票”的影院,其中部分影院同意退票。
記者從多家平台及影院瞭解到,目前電影票退改簽政策主要由影院方決定。
法律人士:電影票不能退改屬“霸王條款”
雖然平台在購買頁面上作出“不可退票”的提示,但這種規定是否屬於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電影票的退改政策又為何不像機票、火車票一樣,有統一的標準?
記者從行業協會了解到,目前各地各影院對於電影票退改簽的規定,通常由影院方和平台方協商決定,影院有較大自主權。 由於我國影院行業呈現散而雜的特徵,目前尚未對此有統一的行業規範。
電影票、演唱會票務不可退票的規定似乎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那麼,法律上這種規定是否站得住腳?
環球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 王睿: 《民法典》上關於此條是明確的規定,類似於一個格式條款,格式條款中對於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出售方責任有着明確規定,即不能單方面做一個格式條款的規定,這種就是霸王條款,消費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包括向消協舉報這些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表示,戲院在我國已有百年曆史,早期電影票都是現場購買,且一票難求。近年來,隨着第三方平台售票的興起,網絡售票已佔80%,行業也在不斷規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