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中院:細化績效考核 激活管理活力

喀什中院:細化績效考核 激活管理活力

本報訊 (記者 王書林 通訊員 張 婷 李 凡)結合上年度績效考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推出一系列績效考核舉措,細化考核管理的內容、方法和標準,將各項指標分解到個人,考核結果作為幹警評優評先、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整飭拖延散漫等司法作風方面的頑瘴痼疾,有效激活內部科學管理活力。

該院新近出台績效考核辦法、案件質量評查辦法等制度,堅持把績效考核作為檢驗幹警“真幹實幹”的標尺,分別制定辦案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等考評辦法,分層分類考核,做到黨建與審判業務深度融合,將黨風廉政、司法政務、督辦事項等工作與審判業務同考核、同部署、同推進,合理分配各個考核項目權重,主客觀評價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統一,多維度、全鏈條進行精準考核。

喀什中院對標爭先創優標準,適時增大考核權重,合理設置目標區間,確保短板弱項可提升、可完成。同時,該院加大對發改重審案件的評查、考核力度,對民商事調撤案件正向賦分,不斷加強裁判文書説理和判後答疑,確保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用好用活考核“指揮棒”,找差距、補短板,敦促各項弱項短板得到顯著提升。

該院通過審判管理的常態調度、閉環管理、報賬交卷等機制,每一項指標都提出提升措施,確定責任主體,壓緊壓實辦案人員的具體職責;堅持和完善質效例會機制,常態化開展審判執行以及階段性重點工作調度;審務督查及時跟進,實時分析、通報出現的問題,督促整改提質效;聚焦辦案“前緊後松”“突擊結案”等問題,通過結案規劃和倒排任務工期,將執法辦案抓在平時、落在日常。(王書林 張 婷 李 凡)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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