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 (新聞聯播):國務院新聞辦4月8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司法部、財政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進行解讀,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從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條例》要求,嚴格政策性糧食管理,嚴禁虛報收儲數量、以次充好、虛假輪換,嚴禁挪用、剋扣財政補貼和信貸資金;要求強化糧食收購、儲存等環節質量安全檢測監管,規定農藥殘留、重金屬超標等糧食不得作為食用用途銷售;加大追責和處罰力度,保證糧食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央視網消息 (新聞聯播):國務院新聞辦4月8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司法部、財政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進行解讀,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從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條例》要求,嚴格政策性糧食管理,嚴禁虛報收儲數量、以次充好、虛假輪換,嚴禁挪用、剋扣財政補貼和信貸資金;要求強化糧食收購、儲存等環節質量安全檢測監管,規定農藥殘留、重金屬超標等糧食不得作為食用用途銷售;加大追責和處罰力度,保證糧食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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