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則“19.9元拍寫真卻變2.6萬元”的新聞,引發網友關注。
據上海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兩名在校大學生看到的廣告中19.9元“白菜價”拍寫真,卻在拍攝中被層層“加碼”,消費一路升級至2.6萬元。
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
19.9元拍寫真?
兩名大學生花了2萬多!
2019年12月,上海兩名在校大學生小敏和小萱看到某影樓的廣告,稱只要19.9元就可以體驗古裝攝影,於是報名參加。到店後,店員不斷推薦升級他們家的套餐,兩人遂與影樓簽訂了一份1100元的定單協議。
在拍攝和後續選片中,架不住店員的推銷:升級服裝、化妝用品、加選照片、升級高價相冊等,兩人先後簽訂了1588元和24000元的“補充協議”。
由於付不出高額費用,店員現場引導兩人開通網貸服務進行借錢消費,最終支付了大部分費用,剩餘5900元未能支付。
離店後,小敏和小萱聯繫選片師,多次提出刪減照片、減少費用,都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拒絕。
法院判決:
返還大學生1.86萬元
2021年2月2日,上海虹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法庭上,小敏和小萱稱,影樓的行為侵犯了自己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且2019年至今,影樓被消費者投訴到虹口區消保委的案件高達40餘件,説明其存在諸多不規範經營之處。遂請求法院解除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影樓退還已支付的合同價款2萬餘元,合同餘款5900元不再支付。
對此影樓辯稱,公司經營規範,所有套餐都是消費者自主選擇,屬於正常的銷售行為,與消費者訂立的合同合法有效,應受到法律保護,如若解除協議,消費者應承擔合同約定總金額的90%的違約責任。
上海虹口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當事人之間應為承攬合同關係,小敏和小萱為定作人,影樓為承攬人。按照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綜合案件事實,小敏和小萱享有對係爭系列協議的任意解除權,有權向影樓提出解除合同。
結合案件事實和證據,法院依法判決,雙方簽訂的1100元定單協議和2.4萬元補充協議依法解除;影樓返還小敏和小萱1.86萬元;駁回小敏和小萱的其他訴請。
多家影樓19.9元拍寫真?
套路曝光......
記者搜索發現,打着“19.9元拍寫真”旗號的影樓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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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浦江天平、網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