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限高”建築更安全!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的通知》,明確提出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確需建設的,要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築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隨着我國城市化快速推進,高層建築、超高層建築不斷增加,這裏既有開發商多加樓層多賣錢的因素,也有個別地方畸形追求城市地標建築的原因。儘管高層建築增多讓城市顯得更加現代化了,但是其弊端也在逐漸顯現。

  其一,安全隱患多。高樓住着“爽”,煩惱事也多。高樓居住人員多、逃生疏散時間長,一旦遭遇火災、地震等災害,安全風險變大、隱患增多,如果安全通道擁擠或被堵,後果更是不堪設想。目前,大多數消防救援雲梯作業高度只有50米左右,對於動輒幾十層、上百層的高樓,很難實現有效救援。

  其二,維護難度大。建築樓層越高,所需配置的電梯、樓梯等設施設備就更多,技術要求也更高,這就給後期維護帶來很大壓力。目前高樓維護技術尚不成熟,高空維護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有待提升,維修過程常常讓人“捏把汗”,很容易釀成事故。

  其三,拆遷成本高。高層樓房難拆遷,正是因為整體容積率太高,拆遷成本高、難度大,拆30層樓房,可能需要建五六十層才能收回成本。隨着使用年限的延長,高層樓房作為二手房“轉手”的概率越來越小,“高買低售”也未必會受待見。

  樓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比高的。日趨嚴厲的新建樓房“限高”政策陸續落地,叫停了“高樓風”,此次“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就是一條不能逾越的“硬槓槓”。政策的出台為城市發展更安全、更經濟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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